2017年安徽宿州泗縣衛計委招聘鄉村醫生90人公告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徽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皖政﹝2015﹞16號)、安徽省衛計委等6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的意見》(皖醫政辦﹝2015﹞5號)、《關于印發安徽省村衛生室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皖衛基層﹝2016﹞2號)和宿州市政府《關于宿州市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機構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宿政秘﹝2016﹞184號)等文件規定,經縣政府同意,2017年度安徽省泗縣衛計委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村醫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2.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3.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年齡條件為35周歲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對象和人數
1.已取得中專學歷且具備助理執業醫師以上資格或全日制醫學類專科以上學歷的應歷屆畢業生,計劃招聘50人。
2. 已取得護士執業資格的,計劃招聘30人。
3. 已取得藥士(師)專業技術執業資格的,計劃招聘10人。
招聘相關信息在泗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ahsx.gov.cn/)上統一發布。
四、招聘步驟
招聘工作采取考試、體檢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7日-2017年7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泗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院內西樓2樓(泗縣鄉村醫生業務培訓中心);
3、報名注意事項:
(1)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執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屬全日制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張;
(3)填寫《泗縣衛計委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村醫生報名登記表》(見附件,請網上自行下載打印);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相一致。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二)、考試
采取專業知識水平測試的方式,由縣衛計委統一組織實施。
1.專業知識水平測試人選:所有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
2.專業知識水平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專業知識水平測試形式和內容:采取專業筆試形式,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內容主要包括解剖、生理、病理、藥理、診斷學等基礎知識;
4.專業知識水平測試成績:滿分100分;
5.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對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進入體檢和考察。
(三)、體檢
體檢由縣衛計委組織實施。
1、體檢人選按招聘計劃數,依專業知識水平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如入圍體檢最后一名考生成績并列的,則對與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考生進行加試,根據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醫院應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
對體檢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按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只遞補一次,體檢最終結果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四)、公示
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泗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ahsx.gov.cn/)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有異議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五)、聘用
1.對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的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被確定聘用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如一周內不報到或不服從單位崗位分配或報到后不按時上崗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2、聘用人員由縣衛計委根據各鄉鎮鄉村醫生缺編情況,統籌分配。聘用人員實行所在鄉鎮衛生院聘任制,與所在鄉鎮衛生院簽訂聘用合同,由鄉鎮衛生院統一管理,其薪酬由鄉鎮衛生院承擔。
3、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基礎工資不低于1500元,績效工資等福利與在冊在崗鄉村醫生享受同等待遇(工資總額不低于3500元),養老保險自上崗月起執行。
五、工作監督
招聘工作由泗縣衛委組織實施,縣監察局全程監督。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機密等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泗縣衛計委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57-7021890。
特此公告。
附件:
1: 《2017年度泗縣衛計委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村醫生崗位計劃表》.doc
2: 《2017年度泗縣衛計委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村醫生報名登記表》.doc
泗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