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慶渝中區巴蜀中學招聘簡章
渝中區巴蜀中學三季度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教育專業技術人才簡章
為選拔優秀人才,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加快渝中教育改革發展步伐,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結合我區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核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
本次擬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2名,具體招聘計劃詳見《重慶市渝中區巴蜀中學校三季度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未受任何處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質,熱愛教育事業。
3. 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取得博士學位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及以下;取得碩士學位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前一日。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位,符合崗位考核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
5.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從事所報考崗位學科教學工作5年及以上。
6.具有扎實的教師基本功和專業知識,解題、講題能力強,能有效組織調動學生。
7.近5年在相應學科領域業績突出,直接培養的學生獲相應學科國家級競賽獎項或入選相應學科競賽國家集訓隊。
8.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聘用體檢標準。
9.聘用后須在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未滿規定服務期者,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責任。
10.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考核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以及未滿服務期、也未解除選派協議的選派大學生;在讀的非應屆全日制畢業生;現役軍人;服務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項目服務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其他要求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應屆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7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報名地點
渝中區教委人事科7008室(渝中區八一路39號)。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要求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現場報名。報考者需持本人報名表(附件2)、身份證、學歷證、教師資格證、近5年相應學科突出業績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套,本人1寸免冠登記照1張。報名時同步進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參加考核。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方式,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渝中區教委統一組織開展。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一)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采取解題、說課等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基本合格線為70分。考核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若報考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的崗位,須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表決情況應記錄在冊,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當場公布,并于測試結束后在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渝中教育網公示。
(二) 面試。
在達到專業技能測試基本合格線的考生中,按照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對于未形成競爭的崗位在達到專業技能測試基本合格線后方可進入面試,考核后須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表決情況應記錄在冊,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備案。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60分以上方可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招聘單位或面試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各面試考官評判理由、評定分數,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 +面試成績×40%(各項成績均為百分制,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體檢
根據擬聘崗位招聘名額,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學歷高者優先。
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國家對體檢政策有新規定或進行調整的,從其規定。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重慶市渝中區人力社保局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研究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不再組織二次復檢。
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復檢)資格。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和區教委共同組織實施考察。考察以查閱檔案、個別談話、走訪工作單位等方式進行,主要對應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身份狀況、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因體檢、考察、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時,不予遞補。公示及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公示
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渝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渝中教育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職稱、考核成績、擬聘單位及崗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以及重慶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執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
十、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工作須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相關人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招聘工作,招聘過程接受社會的廣泛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十一、其他
本簡章由渝中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6383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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