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深圳寶安區集體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選調職員2人公告
深圳市寶安區集體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選調職員公告
寶安區集體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區集體資產辦”)是寶安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于2016年8月揭牌成立。主要承擔集體用地開發備案審查、集體資產交易監管、社區集體經濟綜合監管服務平臺運營維護、扶持社區股份合作公司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推動社區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和轉型發展、指導街道開展股份合作公司換屆選舉、信訪維穩等工作職能。現因工作需要,擬在深圳市內公開選調職員2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及條件
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崗(九級管理或初級專業技術崗位)。條件如下:
1、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2、具有集體資產監管或規劃國土、城市更新等相關工作經歷,或全日制高等院校土地資源管理、城市規劃與設計、法學相關專業畢業;
3、現任九級管理或初級專業技術崗位的深圳市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職員,兩年及以上工作經驗;
4、30周歲及以下;
5、身體健康;
6、歷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二、報名要求
(一)符合《深圳市事業單位崗位管理試行辦法》有關交流轉任條件的規定;
(二)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較強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開選調人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的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年齡時間的計算,30周歲及以下是指1987年7月1日之后出生。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采取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報名時請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填寫的《深圳市寶安區集體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公開選調職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可在“寶安區政府在線”網站下載) 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
(2)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和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均需驗原件、留復印件,歸國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現任職務的任職文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2、報名時間:2017年7月3日至7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報名地點:深圳市寶安區創業一路1號區委區政府大樓426辦公室,聯系電話:29996774。
(二)面試
報名后將擇優組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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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寶安區集體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