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梅州豐順縣司法局招聘司法助理員19人公告
豐順縣司法局公開招聘司法助理員公告
根據《豐順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豐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豐順縣財政局<關于同意核定縣司法局基層司法所司法助理員的批復>(豐機編辦[2017]9號)》文件精神,經報縣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德才兼備的原則,豐順縣司法局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助理員。具體要求如下:
一、招聘名額
招聘司法助理員19名(具體工作崗位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豐順縣戶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修養;
(三)政治素質好,服從分配,熱愛司法行政事業,樂于從事司法行政工作;
(四)具備一定的法律專業知識背景及一定的司法實踐經驗和社會實踐經驗;
(五)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語言表達、文字寫作和電腦操作技能;
(六)身體健康,體型端正,無殘疾、無紋身等,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年齡:18至35周歲(1982年7月13日至1999年7月13日出生);
(八)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的;
2、受過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參加非法組織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2017年7月11日— 7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三)報名地址:豐順縣司法局四樓政工辦(湯坑鎮新世紀開發區世紀路116號),電話:0753-6688693。
(四)報名要求:應聘人員填寫《豐順縣司法局招聘司法助理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并將報名材料,包括報名表、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所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非全日制需學歷認證),以及近期免冠大1寸彩照3張(同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名。
(五)報名注意事項:報名時提交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一經查實,即時取消報考資格。
四、招聘方法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筆試100分,面試100分,綜合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
(一)筆試:考試主要范圍為法律基礎知識、司法行政業務知識及時事政治,其中司法行政業務知識以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普法宣傳、法律援助知識為主。
(二)面試: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擬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數,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比例的全部進入面試,同一職位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
(三) 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四)筆試、面試時考生憑本人身份證進入考場。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者;獲得面試資格者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
體檢由豐順縣司法局負責統一組織實施,在具有相關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參加體檢的人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本職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等額確定,如總分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如總分末位及筆試成績都并列的,按法學專業者、戶籍地或居住地與報考職位所在地近者、有政法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進入體檢環節。如遇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從相應招聘職位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工作由縣司法局統一部署實施,在考察中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縣司法局審定。經審定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按報考該職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發現考生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等情況的,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七、公示與聘用
(一)公示: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豐順縣司法局門戶網站(http://sf.fengshun.gov.cn/)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二)試用:根據面試考核結果確定試用對象,試用期為3個月。
(三)簽訂勞動合同:試用合格,單位與聘用人員每年簽訂勞動合同,聘用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和考核情況確定是否續聘。
(四)工資待遇:按縣政府后勤服務人員標準的工資待遇執行。
備注:本公告由豐順縣司法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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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順縣司法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