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邯鄲魏縣招聘教師263名公告
來源: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7-04 14:31:07
關于魏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的公告
為滿足我縣教育教學需求,進一步優化教師結構,按照《邯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邯人社〔2011〕31號)和《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規〔2016〕1號)文件精神,經縣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63名教師,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和民主、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數量及崗位專業
本次共招聘263人,其中:高中教師24人,職高教師15人,初中教師34人,小學教師190人。(具體崗位條件和專業見附件1)。
三、招聘對象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思想素質好,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能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為人師表;
2、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熱愛教育事業;
3、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宜的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條件;
4、普通話水平必須取得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語文崗位應取得二級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5、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10日之后出生,1999年7月10日之前出生,均含當日);
7、已經就業和已經簽訂就業意向協議的,要與現就業單位和協議單位解除聘用合同、勞動(聘用)協議或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8、凡涉及到年齡、戶籍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7月10日(含當日)。
(二)崗位條件
1、高中教師崗位:不限戶籍,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備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書任教學科與招聘崗位學科要一致;
2、職業教育教師崗位:不限戶籍,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備學士及以上學位,可暫無教師資格證,如被聘用后,兩年內必須取得中專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要求與招聘崗位學科一致,不能按時取得中專及以上相應任教學科教師資格證者予以解聘;職教教師崗位專業除崗位條件表所述專業以外,其他相關專業由魏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設置和審核指導意見》,集體研究決定;
3、初中教師崗位:不限戶籍,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備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書任教學科與招聘崗位學科要一致;
4、小學教師崗位:不限戶籍,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書任教學科與招聘崗位學科要相同或相近。應聘小學學段的音樂、體育、美術、英語、信息技術崗位需教師資格證書任教學科與招聘崗位學科要求一致;
5、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但已經通過了教師資格的筆試、面試,并且在2017年春季申請確認了教師資格認定,且符合招聘條件的,可以參加報名,但需在2017年7月26日之前提供相應任教學科教師資格證,如無法提供,則取消應聘資格。
(三)部分招聘崗位條件的說明
部分招聘崗位要求報考者為“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或“建檔立卡的貧困戶應往屆畢業生”。“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是指:“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建檔立卡的貧困戶應往屆畢業生”是指:具有魏縣籍且屬魏縣建檔立卡貧困戶的應往屆畢業生。“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和“建檔立卡的貧困戶應往屆畢業生”以省級主管部門提供的名單為準。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準報考
1、曾被判刑、勞動教養的;
2、曾參加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的;
4、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或司法部門審查的;
5、現役軍人;
6、未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類高等學校在讀學生;
7、魏縣在編教師,服務期內和服務期滿的魏縣特崗教師;
8、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9、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四、報名須知
1、報名方法:實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初審,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考生提交報名表后信息不能再做修改。
報名地址: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樓西側大廳
2、報名時間:2017年7月10日--7月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報名基本程序:
(1)在資格審查時,凡發現填報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取消報考資格;
(2)報名前,考生需在魏縣黨政網下載《魏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按照填表規范提前填好表項、打印一式兩份,并粘貼小2寸近期免冠紅底照片。魏縣黨政網網址:http://www.wei.gov.cn/;
(3)提交填好并打印的《魏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和相關證件、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證、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崗位無要求的可不提供)、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原件及一套復印件;學信網下載的帶二維碼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已經就業和已經簽訂就業意向協議的,要與現就業單位和協議單位解除聘用合同、勞動(聘用)協議或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近期免冠紅底小二寸照片8張;
(5)“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崗位報考者需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證明或服務期滿證書;
(6)魏縣建檔立卡貧困戶崗位報考者需提供打印版的《魏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師建檔立卡貧困戶崗位報考者信息確認表》(附件3)一份,表樣見魏縣黨政網,自行蓋章;
(7)其它證明材料;
(8)報名費100 元。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公開招聘采取統一組織招聘方式進行,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擬聘用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發布公告
通過魏縣黨政網、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發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崗位信息,以及報名條件、考試招聘等工作的環節和時間節點(2017年7月3日---7月9日)。
(二)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須本人現場報名,否則不予受理;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者所提供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材料與實際不符情況或弄虛作假者,取消應聘資格,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責任。
(三)資格審查
對考生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主要審查考生是否符合報名條件,提交的證件是否真實,提交的證明材料是否屬實、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對審查合格的,發放招聘《筆試準考證》,不合格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考試資格。確定崗位招聘人數與所報人數比例為1:2,達不到1:2比例的崗位,按比例進行核減直至取消。
發放《筆試準考證》時間為2017年7月20日-2017年7月21日。
(四)筆試
1、筆試為閉卷考試,考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內容分兩部分:1、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教育法律法規等;2、教師職業能力測驗,包括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基本要求、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新課程理念等;筆試成績總分為 200 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部分滿分100分,教師職業能力測驗部分滿分100分。本次招聘筆試成績設定合格分數線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有一科缺考或筆試有一科成績為0分等情況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2017年7月25日在魏縣黨政網、魏縣人社局微信公眾號公布筆試成績。
2、確定面試人員。各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按照面試人數與崗位計劃數不高于2: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同進入面試。2017年7月25日-2017年7月26日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同時公布領取《面試準考證》時間、地點。
(五)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面試形式:(一)音樂、體育、美術教師等三個學科,采取課堂講課、專業技能展示和答辯的形式進行測評,面試時間為15分鐘,每名考生講課和專業技能展示時間一共不超10分鐘,然后在5分鐘內進行答辯1道題目。(二)其他科目面試采取講課和答辯兩個環節進行測評,面試時間為15分鐘,每名考生講課時間不超10分鐘,然后在5分鐘內進行答辯1道題目。面試滿分為100分。本次招聘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設定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考生總成績。
2017年8月1日在魏縣黨政網公布總成績和體檢人員名單。各崗位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與進入體檢人員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比例內末位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烈士家屬及子女,特崗教師或三支一扶人員,學歷(學位)較高者,筆試成績較高者。如果仍相同,由本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最終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六)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在魏縣黨政網另行通知。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造成崗位空缺時,按照同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主要是對考生人事檔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合格者進入公示環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察的(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崗位按照同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八)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魏縣黨政網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九)聘用與管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并報縣政府同意后,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就業、流動、工資、社保等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首聘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首聘合同期限內不準調動。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所有聘用人員,在應聘崗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此期間,不得借調、流動,且不得參加各類公開招聘(招錄)考試。
本次招聘的教師,正式聘用后全部列入魏縣中小學教師編制,工資列入魏縣財政預算支出,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執行。
七、其他有關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偽造、假冒各種證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二)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測評、體檢、考察、報到、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三)進入公示環節后,出現考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等原因造成崗位空缺,不予遞補;
(四)請考生報名時,務必填寫本人常用聯系方式,確保在招聘期間保持手機等通訊設備暢通,以免影響報名、考試、體檢和考察;
(五)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魏縣人社局0310--3531201
魏縣教育局0310--5201536
舉報監督電話:0310--3531215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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