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寧波市寧海縣人力社保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1人公告
寧海縣人力社保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事業單位縣人力社保信息服務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臨床醫學類專業,具有執業醫師資格(截止2017年7月12日),年齡在35歲以下(1982年7月12日以后出生),戶籍不限;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六)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不能報考。其他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報名時須取得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的書面證明。
三、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主管部門 |
招聘 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 人數 |
招聘專業及學歷 |
招聘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 |
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信息服務中心 |
醫保審核 |
1 |
臨床醫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 |
戶籍不限 |
具有執業醫師資格 |
四、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12日-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報名方式和地點
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報名地點: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517辦公室(寧海縣桃源街道氣象北路778號寧海國際會展中心北側)。
3、報名辦法
(1)報考人員登陸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ninghai.gov.cn/)下載并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取得國家教育部認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執業醫師資格證書、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517室)報名。
(2)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招聘單位將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向審查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
(3)經資格審核符合招聘條件的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3:1時,將取消招聘指標。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領取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二)考試
1、筆試
筆試內容為臨床醫學相關專業綜合知識。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筆試答題時間120分鐘,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指標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放棄面試,則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2、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報考人員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由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占50%組成,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尾數四舍五入)。最后一名出現并分時,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筆試科目。面試和總成績在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三)體檢與考核
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
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
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核。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考核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考核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核結論為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擬聘用人員名單。
因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放棄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的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須在辦理錄用手續的同時辦理農業家庭戶轉居民戶登記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個人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如要交流到縣外,須在本縣服務期限滿5周年后方可辦理流動手續。
五、其他有關事項
(一)有關招聘政策,請仔細閱讀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撥打咨詢電話。
(二)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四)報考人員對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縣紀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
(五)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574-59971571,監督電話:0574-59972792。
六、本公告及其他未盡事宜由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 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