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遼寧本溪縣事業(yè)單位招聘109人公告
來源: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7-05 15:57:14
2017年本溪滿族自治縣所屬事業(yè)單位招聘109人公告
根據《遼寧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遼人社[2007]1號)和《關于明確縣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和有關問題的通知》(本人社[2016]69號)的規(guī)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經批準,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9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6月30日(含)至1999年6月30日(含)期間出生);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報考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7年6月30日(含)至1999年6月30日(含)期間出生);
(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中要求的學歷、學位、各類執(zhí)業(yè)資格、技術等級、戶籍和工作經歷截止計算時間為2017年6月30日。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的相關學歷學位證書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應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2017年服務期滿的“四個計劃”人員,可以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曾被開除公職的,現役軍人,現在編人員,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專科學歷報考;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專科學歷報考;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專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中專學歷報考),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報考。
二、招聘步驟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將于6月30日在本溪縣政府信息網站(http://www.bx.gov.cn/)發(fā)布公告。招聘公告的內容包括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考試內容、報名及考試時間等須向考生告知的內容。
(二)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現場報名不進行資格審查,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符合報名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設定資格條件的考生,認真閱讀報名承諾書內容并確認后,進行報名。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招聘崗位。當報名人數未達到1:2開考比例時,調整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由縣人才服務中心通知報考取消崗位的考生現場改報其他未被取消的招考崗位。
考生從報名至考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考單位、考試機構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考生應時時關注本溪縣政府信息網站,隨時查詢相關信息。
報名時間:2017年7月3日——2017年7月12日 16:00前。具體時間為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雙休日不休息。
報名地點:本溪縣人才服務中心(本溪縣人社局3樓)。
報名聯系電話:024——46823862
報名辦法:報考人員到現場填寫《本溪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一份用于報名,一份自己保存用于面試前資格審查),攜帶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張(同底版)。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和準考證號:考生于2017年7月19日——20日到人才服務中心領取準考證時一并告知。領取準考證時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報名登記表。報考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2、筆試內容:公共類崗位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全部為客觀題,滿分100分。衛(wèi)生類崗位筆試內容分為三部分,其中縣直單位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臨床醫(yī)療崗位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yè)知識測驗,包括生理學、解剖學、診斷學;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執(zhí)業(yè)護士崗位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yè)知識測驗,包括護理學等,全部為客觀題,滿分100分。教師類崗位筆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測驗,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全部為客觀題,滿分100分。
按照《關于創(chuàng)新人員編制管理規(guī)范招錄(聘)工作的意見》(本委辦發(fā)〔2013〕38號)中創(chuàng)新招聘方式的規(guī)定“對碩士及以上的研究生的招聘,可以簡化招聘程序,采取面試、考核方式予以聘用”。招聘計劃中1個研究生職位(本溪縣實驗小學小學信息技術崗位)不參加筆試,采用面試加考核的招聘方式。但面試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2。
3、筆試成績查詢。筆試閱卷結束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成績匯總分析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及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將通過本溪縣政府信息網站予以公布,考生隨時查詢。
(四)面試
1、參加資格審查人選的確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劃定后,根據招聘計劃,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2比例確定面試前資格審查人選,不夠規(guī)定比例和按規(guī)定比例進入面試、成績并列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
2、資格審查: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報名登記表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2017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因尚未畢業(yè)無法提供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的,需提供考生身份證、學生證、院系的專業(yè)證明。以上所需證件均為原件。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并從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待資格審查結束后,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在本溪縣政府信息網站公布。
4、面試規(guī)則:公共類和衛(wèi)生類崗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10分鐘;教育類崗位面試采取說課的方法,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15分鐘。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
面試后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五)體檢和考核
1、體檢人選的確定。根據面試合格人選的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總成績并列者,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
體檢人選、時間、要求等將在面試后一周內在本溪縣政府信息網站公布。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人選。體檢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2、考核工作由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重點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復查報考資格。考核合格的,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六)公示、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本溪縣政府信息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辦理事業(yè)單位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確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須在聘用公告發(fā)布之日15個工作日內提供聘用所需材料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證,逾期不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大中專畢業(yè)生見習期1年),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有關要求
(一)為確保我縣事業(yè)單位人員隊伍穩(wěn)定,凡經考試聘用到我縣的事業(yè)單位人員,需在新聘用單位崗位工作達到3年(含試用期)以上,方可流動。
(二)在招聘考試期間,考生如不按規(guī)定參加考試、體檢、辦理有關手續(xù)等,視為自動棄權。
(三)筆試考試收費50元。
(四)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減免其考試考務費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復印件),到報名現場辦理報名和減免費用手續(xù)。
特別提示: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考試機構及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根據國家相關要求,在筆試閱卷過程中,要對考生異常試卷進行甄別,凡被認定為抄襲、協(xié)助抄襲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請考生認真查閱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等。
本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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