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西桂林平樂縣教育局選調教師89人公告
來源:平樂縣教育局
2017-07-07 13:11:31
平樂縣教育局關于2017年公開選調縣城學校教師的通知
各直屬校(園):
根據《平樂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平樂縣公開選調縣城學校教師辦法的通知》(平政發〔2010〕27號)精神,結合我縣縣城學校教學需求的實際,經學校申報,縣教育局審核,縣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決定面向全縣教育系統選調89名任課教師到實驗中學等4所縣城學校任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選調學校及崗位數
學校 | 小計 | 科目 | 備注 |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政治 | 歷史 | 生物 | 體育 | 音樂 | |||
實驗中學 | 35 | 9 | 9 | 3 | 4 | 1 | 3 | 2 | 1 | 3 | ||
一中 | 20 | 4 | 4 | 4 | 2 | 1 | 2 | 2 | 1 | |||
一小 | 24 | 9 | 9 | 5 | 1 | |||||||
三小 | 10 | 2 | 5 | 1 | 2 | |||||||
合計 | 89 | 24 | 27 | 13 | 6 | 2 | 5 | 4 | 1 | 6 | 1 |
三、參加選調對象
現在我縣任教的在編在崗公辦教師(未入編的特崗教師不在選調范圍)。
四、選調條件及要求
㈠各類別條件
1.初中選調的教師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持有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且從事初中教育工作三年及以上的現任初中教師;同時,近三年來獲得過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或近三年來獲得過教育行政部門或教研部門表彰的各類(期末考、中考)考試成績獎、縣級及以上課堂教學或教學技能競賽獎的教師。
2.小學選調的教師須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持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且從事小學教育工作五年及以上的現任小學教師;同時,近三年來獲得過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或近三年來獲得過教育行政部門或教研部門表彰的各類(期末考、小學畢業檢測)考試成績獎、縣級及以上課堂教學或教學技能競賽獎的教師。
?、嬗邢铝星闆r之一者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規定時限或正在立案審查未作出結論的;
2.因違反師德師風規定,被調查處理的;
3.三年內有一學年病假、事假(含離崗)累計30天及以上的;
4.三年內沒有教學成績的教師(不含因產假而導致某學期沒有教學成績的女教師);
5.三年內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新招聘合同期未滿的(不含2012年特崗教師且已轉崗位人員);
7.代課或曾經代課人員轉為公辦教師后在農村邊遠山區任教不滿5年的。
㈢愿意承擔職稱低聘風險。選調入縣城學校的教師,如縣城學校相應崗位數沒有空缺或未設置相應崗位,則聘用到相應層次專業技術崗位的最低等級崗位,并按新聘崗位確定國家規定的工資待遇。之后,再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可重新競聘崗位,并按新聘崗位確定國家規定的工資待遇。
五、選調程序
?、褰M織報名
1.報名時間:第一批報名時間為7月7、8日;第二批報名時間為7月17、18日。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四樓小會議室。
3.報名要求:報名者只限報考一個學校的教師崗位。報考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并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證件相片2張,填寫好《平樂縣2017年公開選調縣城學校教師報名登記表》、《平樂縣公開選調縣城學校教師考核評分表》,報名時交工作人員。
4.其他注意事項。
?、艌竺扇∽栽傅姆绞健τ谀壳敖枵{在縣城上述學校的教師,不報名參加選調及報名參加了選調而未入選的教師,一律安排回原編制學校;如果編制所在學校超編的,則優先考慮交流到有空編的鄉鎮學校。
?、茖τ诮涣鬏啀彽娇h城學校的教師,可以參加縣城學校的公開選調,如果未能入選,則根據原交流輪崗的期限,繼續在現任學校任教至交流輪崗時間結束。
?、强h城學校公開選調分兩批進行,第一批開展選調的學校是實驗中學和一小,第二批開展選調的學校是一中和三小。在第一批選調中未入選的教師可以參加第二批選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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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試教資格審查:所選調科目報名人數超過1:2比例,根據《平樂縣公開選調縣城學校教師考核評分表》,先由競聘教師進行自評,報名時交選調學校,由選調學校組織考核組進行核驗,按得出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所選調科目名額按1:2的比例確定試教入圍人員。凡借調到選調學校每年加0.2分,并計入審查總分。如選調科目報名者不超過1:2比例,報名者可以直接參加試教,試教成績低于80分(不含80分)不予以選調。借調年限加分只考慮連續借調至今的教師(以借調通知為準),下同。
2.試教方式:采取模擬試教方式進行,每位試教者按抽簽序號進行備考,備考時間為20分鐘;試教者在進入考場時只能報試教序號,不準通報個人姓名,違者按零分處理。試教時間為10分鐘,主要測試試教者教學能力水平和掌握專業知識的能力。
3.試教成績計算:試教成績按各位評委評分結果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其余有效分的平均值為試教者的最后成績(計算結果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4.總成績計算:總成績由兩部分組成,即:總成績=試教成績+借調選調學校加分。凡借調到選調學校每年加0.15分,并計入總成績。
5.試教內容:試教前臨時通知。
6.試教賦分:試教分值為100分。
7.試教時間:7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8.試教地點: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缈己?、任用。
1.根據學校實際崗位需求,經領導小組審核批準,按照同一崗位試教教師面試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確定考核人選。如果相同崗位選調數內末位試教教師出現面試總成績并列時,需增加附加試教測試,附加試教測試成績高分者確定為考核人選。
2.由選調學校進行考核,經領導小組討論研究,確定擬選調名單,并在平樂縣教育信息網上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縣人民政府審批,辦理相關入編手續。
3.選調入縣城學校的教師,實行試用制,試用期限為1年。在試用期內,經學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工作或由縣教育局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到有空編的鄉鎮學校工作。
附件:1.平樂縣公開選調縣城學校教師報名表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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