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新晃侗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招聘160人公告
來源:新晃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2017-07-10 14:03:32
新晃侗族自治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我縣事業(yè)單位用人需要,擬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共160名,特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崗位條件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工作人員涉及單位36個,計劃招聘崗位67個,人數160人。詳見《新晃侗族自治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二、報考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年滿18周歲。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服從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員需在新晃工作滿5年后方可申請調離,在聘任崗位上工作滿3年以上方可要求調動(同類鄉(xiāng)鎮(zhèn)之間調動不受限制)。
(五)符合招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凡被刑事處罰或開除公職人員以及兩年內在我縣公開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的人員均不得報名。
(六)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qū)縣鄉(xiāng)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7〕5號)規(guī)定,部分職位限本縣戶籍的,要求在2017年7月17日前被確認。
(七)年齡界限計算:28周歲以下(1989年7月17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17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1977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八)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得報考同編制性質的崗位。
(九)本次招聘專業(yè)要求參照《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
三、招聘工作程序
發(fā)布招考簡章—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閉卷)—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聘審批。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 17日-2017年7月19日報名。
2、報名地點: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⑴教育系統(tǒng)職位在新晃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⑵其他職位在新晃縣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報名(人社局6樓604室)。
(二)報考者需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身份證在辦理之中的需持公安機關證明)、畢業(yè)證和具體職位所需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報名。
(三)報名時,根據報考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者,填寫報名登記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照片2張,并交納報名考務費(根據物價核定標準收取)。根據晃辦發(fā)〔2016〕30號文件精神,下列人員免交考務費:1、戶籍地在農村的獨生子女或兩女戶子女憑相關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可免交考務費;2、城鎮(zhèn)和農村低保戶子女憑民政局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月報表可免交考務費;3、城鎮(zhèn)零就業(yè)家庭憑社區(qū)出具的書面證明可免交考務費。
(四)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填報一個崗位。
(五)每個職位招聘計劃與報考人數的開考比例一般情況不得小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報市人社局批準可降低比例至1:2。達不到1:2的取消相應職位的招聘計劃。
(六)考生須于2017年7月20日至7月21日上班時間在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五、筆試
(一)筆試地點及時間
詳見準考證。
(二)筆試內容及考試時限
1、筆試滿分為100分。
2、筆試內容: 沒有專業(yè)限制的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有專業(yè)限制的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40分)和崗位相關專業(yè)知識(60分)。
3、筆試時限為120分鐘。
六、面試
(一)面試人員確定
筆試結束后,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一般崗位按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電視臺崗位按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入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進入面試。
(二)面試時間及方式
各崗位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方式詳見招聘計劃一覽表。
七、成績合成
面試結束后,成績合成方法為:
1、一般崗位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綜合成績;
2、電視臺崗位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綜合成績;
3、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均四舍五入后取小數點后兩位。
八、體檢、考察
(一) 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人選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排名;如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無專業(yè)限制的崗位以客觀題得分高者進入體檢,有專業(yè)限制的崗位以專業(yè)知識成績得分高者進入體檢。放棄體檢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不進行遞補。 體檢于2017年8月中旬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人選依據體檢合格對象等額確定。因被考察對象放棄、考察對象提供資料不實、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不進行遞補。考察定于2017年8月中下旬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九、公示
(一)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結果將在縣城廣告宣傳欄、縣人社局的政務公開欄及縣人民政府網分別予以公示。
(二)確定擬聘用人員后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期限7天,舉報者要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證據(匿名舉報不予受理),公示后沒有反映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確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棄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不進行遞補。
(三)公示時間:2017年8月下旬。
(四)設立招聘工作監(jiān)督小組,由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縣人社局等單位組成,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縣委組織部 6222555,縣紀委:6223899,縣人社局:6223506。
十、錄聘審批
綜合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按程序辦理編制人事手續(xù),不服從分配的取消聘用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本縣同類別事業(yè)單位考試。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其他事項
本次公開招聘簡章可在新晃侗族自治縣政府門戶網站和懷化人事考試網查詢,也可向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咨詢。
聯系電話:0745—6228910(人社局)
0745—6222517(教育局)
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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