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龍巖新羅區(qū)委政法委招聘公告
新羅區(qū)委政法委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的公告
因人員變動,新羅區(qū)委政法委決定對外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文秘工作人員
二、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道德素質和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具有正常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性別年齡:性別不限,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11日后出生)。
4.學歷專業(y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中文、文秘、新聞專業(yè)優(yōu)先,有相關工作經驗者不限專業(yè)。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正在接受立案調查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現役軍人、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在讀學生;違反計劃生育、綜治等相關政策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現場報名、資格審查。
四、報名須知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24日—28日(正常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節(jié)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新羅區(qū)龍川東路45號區(qū)政府大院5號樓2層政法委政治處,聯系電話:3296150(聯系時請告知是在龍巖好工作人才網看到的招聘信息)。
3.報名需帶材料 :報名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并提交個人簡歷1份。
五、招考方式
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進入面試人員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入圍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者一并列入)。
1.筆試內容:公文寫作、話題作文。
2.面試:面試采用談話方式,重點考察應聘者的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分析判斷、組織協(xié)調、應變和處理問題的實際能力和愛崗敬業(yè)精神等。
3.筆試及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經面試、體檢和政審合格后,通知錄用。
六、工資待遇
試用期為3個月,工資待遇2200元。試用期滿正式聘用后,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勞務派遣,工資待遇參照本單位現有非在編人員執(zhí)行。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新羅區(qū)委政法委負責解釋。
中共新羅區(qū)委政法委員會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