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宣城市績溪縣醫療事業單位招聘11人公告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及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皖政辦〔2017〕6號)規定,現就2017年績溪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2017年績溪縣衛計委下屬事業單位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1名,其中績溪縣人民醫院6名,績溪縣中醫院3名,績溪縣鄉鎮衛生院2名(其中含荊州鄉衛生院1名)。(具體見附件《2017年績溪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數量、條件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學位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具體見附件《2017年績溪縣衛計委下屬事業單位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數量、條件一覽表》)。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數量、條件一覽表中的“年齡條件”中“35周歲及以下”為“1981年7月12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以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脫產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現已聘用在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信息、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專業測試、體檢與考察(含資格再審)、公示、報批、簽訂聘用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信息發布
本次招聘的有關信息通過績溪縣人民政府網公告欄(http://www.cnjx.gov.cn/)發布。
(二)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電話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13日至7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1)現場報名:攜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免冠正面一吋彩色照片3張,報考鄉鎮衛生院崗位的到績溪縣衛計委三樓辦公室(雙橋衛計委辦公樓)、報考績溪縣人民醫院崗位的到縣人民醫院辦公室(門診三樓)、報考績溪縣中醫院崗位的到縣中醫院人事科(門診樓四樓)報名,填寫《績溪縣衛計委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聘用等資格并追究責任。
(2)電話報名
績溪縣人民醫院報名電話:0563-8162164,13965660366,13956590899;
績溪縣中醫院報名電話:0563-8159769,13856353626;
績溪縣鄉鎮衛生院報名電話:0563-8162402,18963706268。電話預報名,須在報名截止前一天將有關材料郵寄至績溪縣衛計委辦公室、績溪縣人民醫院辦公室、績溪縣中醫院人事科。(郵編:245300,電話同上)
2、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3、資格初審時間為7月24日9:00-7月25日8:00。
4、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對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緊缺專業崗位經衛計委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后可放寬至2:1。
5、本次報名考試不收取費用。
(三)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
1、參加筆試、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地點
2017年7月25日
上午 09:30—11:30 筆試
下午 14:30-16:30 專業技能測試
筆試地點:考場設在績溪縣中醫院杏林會堂
專業技能測試地點:考場設在績溪縣中醫院杏林會堂及中醫院門診樓四樓,詳見準考證。
2、筆試、專業技能測試方式:
報考所有專業技術崗位的均采取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以技能操作為主要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醫學專業基礎知識和基本操作技能。專業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滿分均為100分,考生均須達到最低分60分。
3、專業技能測試考官組成。考官組由7人組成。計算成績時,除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為該考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4、總成績合成:按照筆試成績與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4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筆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總成績等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四)體檢與考察
1、體檢工作由績溪縣衛計委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工作由相關單位組織實施。
2、體檢和考察人數依據專業筆試、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規定比例確定。
3、體檢工作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體檢單位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體檢專用章。
4、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要廣泛聽取意見并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同時對其報考資格再次進行審查。若發現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不真實或考察不合格的,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人選缺額的,或在擬招聘人員公示結束前因應聘者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人選缺額的,在同一崗位應聘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五)公示
招聘結果在績溪縣人民政府網公告欄、績溪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發布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六)報批
經公示無異議后,將擬聘人員名單、《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等證書、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須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考察材料,報縣人社局、縣編辦備案。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聘用合同簽訂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簽訂聘用合同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首次聘期為五年。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招聘工作紀律
(一)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人事、財務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二)嚴格執行《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規定,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嚴肅招聘紀律,規范招聘程序,認真落實人事考試工作規則和保密與責任追究等制度,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和新聞媒體、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廣大考生合法權益,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
(三)在招聘過程中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及本公告的行為必須立即予以制止和糾正。
(四)對有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第30條、第31條、第32條和《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情形的,將追究責任、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有關事宜
1、本《公告》由績溪縣衛計委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2、政策、考務咨詢電話:0563-8162402 (縣衛計委)
0563-8162164(縣人民醫院)
0563-8159769(縣中醫院)
監督舉報電話:0563-8155594。
附件:《2017年績溪縣衛計委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數量、條件一覽表》
績溪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