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廣州市公安局海珠區分局招聘社區巡防隊員411人公告
廣州市公安局海珠區分局關于公開招考社區巡防隊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海珠區保安服務公司受海珠區公安分局委托,面向社會公開招考編制外合同制社區巡防隊員411名,協助民警開展社區巡防等工作。有關招考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職位及人數
編制外合同制社區巡防隊員411名。
二、招考人員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備良好的服務社會、服務群眾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記錄,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沒有參與邪教活動。
(二)性別與年齡要求。男性,年滿18周歲以上(1999年7月1日以前出生的),40周歲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
(三)身體要求。身高165cm以上。裸眼視力0.5以上,無色盲。身心健康,無精神疾病史,形體端正,無紋身,無染發,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能適應夜間執勤和輪換值班等社區巡防工作。
(四)學歷要求。具有高中(含中技、中職)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備良好的法紀素養,自覺接受公安機關有關紀律約束。
(六)有治安工作經驗且社保繳存五年以上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文化程度可放寬至初中學歷。
三、招考流程
考試和考核相結合,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17年7月1日-7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3、報名地點:在海珠區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共設18個報名點接受報名(見附件1)。
4、報名需提交的資料:
(1)《海珠區公安分局公開招聘社區巡防隊員報名表》(見附件2,報名者自行在海珠區人才網上下載打印后按要求填寫及粘貼照片);
(2)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
(3)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其他能證明符合招考條件的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原件核驗后當場交回本人,復印件統一為A4紙規格,戶口簿需復印地址頁、戶主頁及本人頁);
(4)計劃生育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和失業證(有單位者需提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5、資格審查和組織考核。報名時,由海珠區公安分局各報名點安排人員對報考者進行面試和資格條件審查,主要考察、核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和計劃生育等情況。
6、符合報考條件并經審核合格的,于2017年7月21日至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到報名的派出所領取筆試準考證;不符合者取消考試資格。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體能測試。
(一)筆試
筆試時間和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參加。筆試主要是了解考生的社會治安工作方面應知應會的常識。筆試成績于筆試后3個工作日后在海珠人才網上(http://www.hzrcw.com.cn)公布。
(二)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時間和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其內容為跑步6分鐘1000米,主要測試考生身體素質情況是否符合社區巡防崗位的工作要求;筆試后進行體能測試(請考生自行攜帶運動服和鞋帽)。體能測試成績即時公布,對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能進入體檢環節。
四、體檢
按招考擬聘用人數和筆試總成績高低順序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在市內指定三甲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者淘汰,缺額可按面試和筆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五、錄用和待遇
(一)考核合格并經崗前培訓合格的,由海珠區保安服務公司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并確定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二)用工經費標準按照海珠區政府編制外合同制人員執法輔助類的有關規定執行,月均薪金3200元左右(已扣除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五險一金”)。
六、注意事項
本次招考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這次招考過程需一定時間,期間相關通知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溫警官、馮警官(020-84221828、020-8944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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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公安局海珠區分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