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寧波市海洋與漁業局招聘4人公告
來源: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7-20 11:06:07
2017浙江寧波市海洋與漁業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事業編)4人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海洋與漁業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市海洋與漁業局下屬寧波市海洋與漁業研究院、寧波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船隊)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1、寧波市海洋與漁業研究院為寧波市海洋與漁業局下屬的公益一類、財政全額撥款的科研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行政正處級。主要承擔國家、省和寧波市下達的海洋與漁業科技攻關項目科研任務;承擔寧波市“科技興海”、“科技興漁”中的關鍵技術問題研究和海洋與漁業科學技術前沿領域及高新技術的科研攻關及應用研究,承擔海洋漁業實用技術推廣、海洋環境監測評估等任務。
2、寧波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船隊)是寧波市海洋與漁業局下屬的寧波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所屬的一家執法監督類的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寧波市海洋與漁業執法輔助工作,執行國家、海區、省下達的維權任務、專屬經濟區巡航任務,寧波市轄海域漁業安全定點值班應急備航任務,協助寧波市海上搜救中心開展應急搜救等工作。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詳見附件1。
五、招聘方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27日—7月29日(上午9時-11時,下午14:00-17:00)。
2、報名辦法: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請應聘人員根據報名要求攜帶相關資料在規定時間內至指定地點現場報名。現場報名的詳細地址及聯系電話見附件1。
報名時需攜帶以下材料:①報名表一式二份(詳見附件2,請下載并填寫好);②近期免冠一寸證件照2張;③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④戶口簿原件及戶口簿首頁和本人信息頁復印件;⑤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⑥適任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⑦勞動(聘用)合同(或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原件及復印件;⑧本人簡歷等材料。
3、報名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電話向初審未通過者說明理由。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并進入考試環節的人員名單會在寧波市海洋與漁業局網站上發布。
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應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
4、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人數之比不能低于3:1。經資格初審,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崗位計劃人數之比不足3:1時,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5、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于8月25日17:00前憑身份證到招聘單位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的所有崗位都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和面試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獨立機構命題和閱卷。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應知應會的公共知識和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筆試時間為8月26日上午09時至11時,筆試地點和具體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后15個工作日在寧波市海洋與漁業局網上公布并電話通知。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專業素養、口頭表達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總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面試通知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由此產生的面試空缺名額不替補。
3、成績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之和,滿分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察人員名單于面試后3個工作日在寧波市海洋與漁業局網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1、體檢: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2、考察: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3、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以及進入體檢考察環節的人員主動棄權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市海洋與漁業局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業家庭戶轉居民戶登記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7383732、89187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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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海洋與漁業局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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