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西殘疾人聯合會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2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辦發〔2013〕13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和工作需要,經自治區編辦和自治區人社廳審批同意,我會直屬事業單位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能適應擬任崗位所需的身體要求;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招聘崗位中有年齡、工作經歷及年限等要求的,時間計算到報名截止日,全日制或脫產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畢業生必須已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6.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崗位、人數和崗位條件
(一)廣西壯族自治區殘疾人康復研究中心招聘康復技術人員1名。具體要求如下:
要求35周歲以下,本科及以上學歷,臨床醫學、中醫學、針灸推拿學、中醫骨傷科學、兒科醫學、康復治療學、教育學、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幼兒教育、社會工作、應用心理學專業,持有醫師資格證、或康復治療師資格證、或教師資格證證書,要求有3年及3年以上康復工作經驗。(上述專業有碩士及以上學位者,不限工作經驗;上述專業有高級職稱者,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
(二)廣西壯族自治區殘疾人輔助器具中心招聘肢體輔具康復專業技術人員1名。具體要求如下:
要求3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康復醫學、臨床醫學、運動人體科學、中醫醫學專業,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有相關從業證書。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廣西人事考試網站、自治區殘聯網站上同時發布招聘信息,發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報名辦法
1.應聘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電子郵件報名兩種方式。電子郵件報名時,請將郵件主題及應聘文檔按“廣西殘聯2017年應聘材料+姓名”格式命名。
報名時間:2017年7月20日-7月28日
各招聘單位報名地點、聯系人、聯系電話和電子郵箱如下:
自治區殘疾人康復研究中心:南寧市羅文大道48號廣西殘疾人事業園內左邊辦公樓10樓1007室,陀翀,0771-3123898,kfzx_bgs@gxdpf.org.cn
自治區殘疾人輔助器具中心:南寧市銀海大道建業路22號辦公樓4樓辦公室,岑悠,0771-2537235,fjzx_bgs@gxdpf.org.cn
2.應聘者需提交以下求職材料:《廣西壯族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直屬事業單位應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及相關證明材料,包括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上崗資格證、職稱證、主要科研成果證明及獲獎證書等材料復印件或掃描件。電子郵件報名的請將全部應聘材料掃描并壓縮后發送至指定報名郵箱。
應聘材料應如實提供,表格內容須按要求填寫,如發現應聘者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或報名登記表填寫不實的,我會有權取消其應聘資格。
3.應聘者限報1個崗位,多報無效。
(三)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依據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于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自治區殘聯網站上公布,同時公布開考崗位、考試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若擬聘崗位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后降低比例開考。
(四)筆試
1. 筆試方式、內容和分值: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分值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公共基礎知識、職業能力傾向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等。
2. 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計劃招聘人數與通過報考資格審查的比例達到1:3的職位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應減少招聘計劃至規定開考比例或取消招聘崗位。個別崗位達不到1:3比例又確需在今年補缺的崗位,需報自治區人社廳核準后才能降低比例開考。
3. 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前3天在自治區殘聯網站公布開考崗位、考試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同時,各招聘單位以書面或電話等方式通知進入面試人員;無法通知到本人的,應做好相關記錄,并有2名工作人員簽字確認。
4. 筆試成績查詢:報考人員可在筆試后一周后登錄自治區殘聯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四)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入圍人選。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人選。因考生缺考等原因造成面試人選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須報自治區人社廳核準后方可進入面試程序。
(2)發布面試公告:面試前3天在廣西人事考試網站、自治區殘聯網站發布面試公告,面試公告明確面試人選名單、面試時間和地點。同時,各招聘單位還應以書面或電話等方式通知進入面試人員;無法通知到本人的,應做好相關記錄,并有2名工作人員簽字確認。面試公告發布后,如有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或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數面試。
(3)面試方式: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業務素質及潛在能力,包括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言語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系、應變能力以及自我認知程度等。
(4)面試資格復審:面試前2天內,各招聘單位組織開展面試資格復審工作。面試資格復審時,要求報考人員提供報名申請材料原件。
(5)確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經人社部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時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該考場面試滿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進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績達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于當天在自治區殘聯網站上公布。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招聘職位人數與考察、體檢人選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考察由用人單位進行考察。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棄體檢、考察資格的,可從同一職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1.體檢
體檢由用人單位統一組織到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在具備相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2.考察
考察由各用人單位組織實施。考察的重點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情況,以及學習工作表現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存在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況。凡是重要檔案材料不全、不真實,以及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考察對象經考察不合格的,應及時將考察結果反饋其本人。考察對象對考察結果有異議時,招聘單位應當進行復核,并作出復核結論。
(六)公示與聘用
1. 公示
對于擬聘用人選,在廣西人事考試網、自治區殘聯網站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政治面貌、專業、學歷學位、擬聘崗位等,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因體檢、考察無合格人選或報考人員本人自愿放棄而被取消招聘計劃的職位,在公示中注明。
2.聘用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審批,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凡體檢、考察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人員,依次報自治區殘聯審核,自治區人社廳核準,機構編制部門辦理編制使用審批手續后,再辦理聘用、工資等相關手續。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公開招聘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的“三公開”制度,接受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0771-3186996,3186995。
附件: 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直屬事業單位應聘報名登記表.docx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