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廈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招聘公告
廈門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簡章
廈門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系財政核撥經費的全民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擬公開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7名,簡章如下:
一、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職業道德良好。
2、身體健康,服從工作安排。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要求:本科生30周歲(1987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研究生35周歲(1982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5、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
二、招聘崗位
崗位:檢驗輔助崗位8名
專業:電子工程類、通信信息類、電氣自動化類、材料類、機械類、化學類、輕化工類、生物科學類。
招聘公告、報名簡章、報名表格在廈門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和廈門市人才網站公布。
三、報名
本次招聘崗位專業按照《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試行)》進行設置和審核。每個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
公告時間:2017年7月17日-2017年7月27日
報名時間:2017年7月17日-2017年7月27日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上午:9:00—11:30 下午:15:30—17:30
報名地點:廈門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地 址:廈門市湖濱南路170號312室
聯系電話:2699768,
報名表附后,也可在廈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網站(http://www.xmzjy.org/)下載。報名時應提交報名表一式兩份(加貼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 身份證;
2、 學歷、學位證書及英語、計算機等級證書;
僅接受現場報名方式。
四、考試
招聘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兩部分。(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面分為100分。經報考資格條件審核后,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含碩士研究生)都要進行筆試,以筆試成績排名按3:1的比例進入面試。
筆試的主要內容為:招聘崗位所設置各專業的相關基礎知識(占80%)、作文(占20%)。
2、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崗位擬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由考官當場打分,去除1個最高分、1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為該考生面試成績。面試考官由主管機關、用人單位和外聘專家組成,人數不少于7人。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實際按崗位擬聘人數1:1比例參加面試的,面試合格成績不得低于70分。
報考人員筆試、面試成績各按5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
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將在用人單位網站和公告欄公示7天后,再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面試的有關事項。
五、體檢與考核
進入體檢和考核人員名單按總成績排名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
1、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根據用人單位安排,到指定的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本次招聘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費用個人自理。
2、考核。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招聘單位進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內容為德、能、勤、績、廉等情況,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體檢、考核不合格的,按總成績排序進行一次遞補。
六、辦理聘用手續
1、根據崗位要求以及考試、考核、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本單位網站和公示欄上公示7天。
2、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報相關部門審核后,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關于實施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人員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規定,經協商、自愿原則簽訂勞動合同。
七、其它事項
1、薪資待遇
按照《廈門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雇用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廈委辦發[2006]53號)和《關于調整和規范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雇用人員工資收入的意見》(廈委辦發[2011]40號)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按核定非在編雇用人員年綜合定額標準(含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必要的管理費用等)的規定,輔助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需取得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年綜合定額標準分別為4.5萬元、6.0萬元。
2、本次招聘的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受聘人員應自行解決住房。
附件:廈門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招聘非在編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廈門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