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福州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公告
福州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公告
福州職業技術學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教育部備案,由福州市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學校坐落在福州大學城,溪源江貫穿校園,兩橋橫跨南北校區,校園面積1128.08畝(其中水域面積約180畝,預留地400畝),建筑總面積約19.14萬平方米,校園環境優美,綠樹環繞,設有9個二級學院,招生專業31個。學校為首輪全國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全國首家與阿里巴巴合作成立阿里巴巴大數據學院的高校。學校現為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試點單位,教育部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2015年度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福建省首批省級示范性高職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現代高等職業院校(A類)培育院校,福建省首批閩臺高職聯合培養人才項目院校,福建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福建省第十、十一、十二屆文明學校,福建省綠色學校,福州市職業院校聯盟理事長單位,國家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現因辦學需要擬面向全國誠聘輔導員9名(事業編制)。具體情況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滿18周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見下表:(見附件)
說明: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考。
2.符合人才引進條件的,按《福州市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暫行辦法》及《福州職業技術學院關于〈福州市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享受市政府及我院給予的有關待遇。
3.資歷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1日。全日制普通院校2017屆畢業生畢業證、學位證及相關證書可放寬至2017年8月31日前提交。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7年8月1日8:30—2017年8月7日17:30。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請通過福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http://fzzp.fuzhou.gov.cn/)報名,提交個人信息及一張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證件照,并在網上自行打印準考證。網上繳交報名費80元/崗位(應在報名前事先辦理開通網上支付功能,請使用建行卡進行網上繳費。相關業務可咨詢建設銀行客戶服務熱線95533)。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提交的個人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凡個人信息填報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在網上報名成功后3日內,登錄上述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申訴時間為8月1日8:30至8月8日(截止日后一天)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資格初審未通過的考生,其報名費將通過網絡銀行退還至原繳費銀行卡。
2.下載準考證:報考者請在2017年8月28日至9月2日登錄福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http://fzzp.fuzhou.gov.cn/),自行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者未及時提供合格照片無法下載準考證的,不退還報名費。
3.資格復審:面試前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詳見后期公告。進入面試人員應在我院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如無法提供,視為資格審核不合格。復審材料包括:
(1)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復印件。
(3)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學院人事處同意后最遲可延至體檢前提交。
(4)報考崗位要求的所在院校蓋章的學生干部證明。
(5)報考崗位要求的黨員證明。
(6)報考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原件、復印件。
缺少上述材料者,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錄用資格。
通過資格復審后正式面試名單將在面試前公示在福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面試遞補截止至正式面試名單公布前兩個工作日,以確保對遞補人員同樣進行嚴格的資格復審,同時保證正式面試名單能按時公示。
三、考試工作安排
招聘人數與應聘考生比例不低于1:3方可開考,學歷要求“研究生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以上”的崗位不受1:3限制即可組織考試。
(一)考試時間、地點
公共筆試時間定于2017年9月2日(星期六)9:00—11:00。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將在考生準考證上標明。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試方式
需參加公共筆試和專業面試,公共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專業面試以回答問題的形式進行。面試答題時間為15分鐘,其中含考生思考準備時間5分鐘。
(三)成績計算及查詢
1.筆試、面試成績的折算
綜合成績按照筆試占50%、面試占50%計算,若2個以上報考者綜合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2.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線
筆試合格線為60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如果個別崗位只有一名考生進入面試,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以上方能錄取。
3.筆試加分及報名費退款
辦理時間為2017年9月6日至9月7日。筆試加分對象包括“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服務社區計劃”、“大學生村官”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退役運動員、退役士兵、駐榕部隊隨軍干部家屬中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農村特困家庭和城鎮低保家庭的報考者,可按政策申請減免報名費。上述考生所需提交材料等具體事項將在福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上另行發布相關公告。
4.成績查詢
(1)筆試成績查詢
公共筆試成績于2017年9月22日后公布,請登錄福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或學院官網查詢筆試成績以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及綜合成績查詢
面試及綜合成績于面試結束次周公布,請登錄學院官網及福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查詢面試成績、綜合成績。
四、體檢和考核
面試結束后,將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比例確定進入學院統一組織的體檢和考核的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行。
進入體檢、考核的人員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個人原因自動放棄而造成該崗位空缺的,從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合格線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遞補工作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31日。
五、公示及聘用
(一)擬錄用人選從面試、體檢和考核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并在學院官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如無異議,學院按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的人員應在學院指定的時間內報到,否則取消錄用資格。新進人員均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學院將與其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取得內地(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位的臺灣學生,可報考符合招聘條件的所有崗位。
(二)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三)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報考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學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五)將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7年》中“××類”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招聘崗位,符合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報考者報名時要如實填寫(只字不差)所學專業,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所需專業與所學專業應該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
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位)和境外學歷(位)(含與境外院校聯合辦學由境外院校頒發證書,下同)所學專業以教育部學歷(位)認證部門(專指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下同)出具的學歷(位)認證報告或證明材料上注明的為準,或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或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或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sxwszy.fjedu.gov.cn/)上查詢的為準。福建省教育廳網站“輔修專業”便捷查詢窗口(http://fxzy.fjedu.gov.cn/)電子注冊的《輔修專業證書》,不作為報考崗位所需專業對應的學歷和學位的查詢依據。雙學歷(位)報考人員用于報考的學歷(位)證書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學歷(位)的,參照執行。
(六)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工作經歷”是指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等人員,也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在校期間的實習、社會實踐經歷、兼職經歷均不視為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
(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為“中共黨員”的,含中共預備黨員。
(八)已就業的報考人員應協助招聘單位共同做好擬聘用手續的辦理工作。
學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大學城聯榕路8號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羅老師:0591-83760310
陳老師:0591-83760840,18650350236
學院網址http://www.fvt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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