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西欽州市直事業單位競爭性調配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公開透明的選人用人機制,規范機關事業單位調配管理工作,提高工作人員隊伍素質,根據《關于印發〈欽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競爭性調配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欽辦發〔2012〕12號)、《關于印發2017年欽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競爭性調配工作方案的通知》(欽人社發〔2017〕211號)等規定,2017年欽州市市直事業單位計劃競爭性調配工作人員19名,涉及調配單位7個。現將競爭性調配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配單位、人數,調配崗位及條件
(一)調配單位、人數,調配崗位及條件詳見《2017年欽州市市直事業單位競爭性調配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本次競爭性調配所涉及的年齡、工作經歷、工作年限、資格證書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7年7月25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如:年齡在45周歲以下為1971年7月25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為1976年7月25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為1981年7月25日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為1986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的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它限制性規定的;未滿新聘用試用期的和未滿規定服務年限的;在任職試用期內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時間、方式、地點及報名所需證件材料
(一)報名時間:市直各調配單位統一報名時間:2017年7月25日-7月29日。
(二)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詳見《2017年欽州市市直事業單位競爭性調配工作人員崗位表》,報名時須提供《競爭性調配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學歷、職稱、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等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還須提供現聘崗位的《事業單位崗位聘用(變動)人員登記表》復印件一式2份。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調配資格。
崗位調配名額與經資格審查合格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對1:2以上至1:3以下的崗位,確因工作需要開考的,調配單位應于2017年8月2日前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程序報市政府審核同意后方可開考。
(三)考試時間:考試時間為2017年8月14日前,具體時間由各調配單位(有主管部門的報主管部門)確定,由調配單位負責通知符合報名資格審查條件的人員。
三、競爭性調配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報名資格審查:由調配單位或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對符合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2017年7月30日前)
(二)考試:考試分面試、專業測試兩種方式,調配單位可視實際情況,選擇其中一種方式或同時采取兩種方式進行。面試或專業測試滿分為100分,選擇面試、專業測試同時進行的,計分權重為5:5。(2017年8月14日前)
(三)考核、公示:確定進入考核人選,考核工作由調配單位(有主管部門的由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實施,各單位須于8月21日前將擬調配人員的公示材料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對擬調配人選在本單位和欽州人才網進行公示。(2017年8月30日前)
(四)上報調配審批材料:經公示無異議,由調配單位、主管部門按欽辦發〔2012〕12號文件要求填報相關材料按管理權限報批。(2017年9月1日前)
四、紀律要求
(一)競爭性調配工作中存在應當回避情形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視情況予以責令糾正或者宣布無效,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1、不按規定的編制限額、職數和職位要求進行的;
2、不按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的。
(三)對無正當理由隨意放棄競爭性調配考試、考核等資格的報考人員,由調配單位主管部門通報報考人員原工作單位,并將名單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未盡事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科2812699
附件:1.2017年欽州市市直事業單位競爭性調配工作人員崗位表
欽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