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招聘7人公告
來源:寧波政府網
2017-07-27 10:10:04
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人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明確所屬技術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直屬事業單位寧波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寧波市標準化研究院、寧波市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7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是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直屬的公益二類財政部分補助事業單位,主要承擔授權或委托范圍內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產(商)品質量第三方仲裁檢驗和政府委托的產品安全檢查工作,承接國家、省、市各級部門下達的科研任務。
寧波市標準化研究院是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直屬公益服務二類財政全額補助的事業單位,主要承擔質量、標準化、技術法規及技術性貿易壁壘研究與技術服務,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物品編碼的統一組織與協調管理等職責。
寧波市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是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直屬的公益二類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主要承擔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法定檢驗任務。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范圍及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寧波市質監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至8月20日。
2、報名辦法: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請應聘人員根據報名要求將以下材料的原件掃描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也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勞動(聘用)合同(或養老保險繳費憑證)、單位出具的從事本專業工作經歷證明(并加蓋公章)、工作簡歷、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提供職稱和執業資格證書,填好的報名表(公告附件2)電子文檔,經壓縮打包后發送至nbtjyzp@163.com(郵件主題請寫“姓名+應聘XXX崗位”),考生發送報名材料的電子郵件后必須與招聘單位電話聯系確認郵件是否收到和完好。
3、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電話通知應聘人員資格初審結果。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應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
4、根據以往招聘情況,學科帶頭人、科研、電磁兼容(EMC)檢測、標準化研究崗位為緊缺崗位,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當應聘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人數之比低于3:1時,按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進入招聘程序;其他崗位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之比須不得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若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5、通過資格審查進入考試環節的人員名單于8月23日下午17:30前在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網(www.nbzj.gov.cn)上發布。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于8月25日下午17:00前到招聘單位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寧波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的學科帶頭人崗位和寧波市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科研崗位,采取擇優選擇符合崗位條件應聘人員面試的方式進行;寧波市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的承壓類特種設備檢驗、機電類特種設備檢驗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其他崗位均采取定期定點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均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第三方獨立機構命題。
1、資格復審
考試前招聘單位將安排資格復審,請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攜帶上述須提供的報名材料原件參加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通過資格復審。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者視作放棄。
2、筆試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素質運用寫作。總分為100分,時間為8月26日上午9:00-11:00,考試地點和具體考試事項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于筆試結束15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網(www.nbzj.gov.cn)上公布。進入面試環節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到招聘單位領取面試通知書。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養,以及應聘人員的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問題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因此空缺的面試名額不遞補。
4、成績
寧波市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的承壓類特種設備檢驗、機電類特種設備檢驗崗位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之和(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其他崗位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為序。考試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察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網(www.nbzj.gov.cn)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網上下載體檢通知(或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憑身份證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調整2010年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項目和標準的通知》(浙人社發〔2010〕90號)以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間辦理農業家庭戶轉居民戶登記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人事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咨詢電話:
0574-55126606(寧波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0574-87206243(寧波市標準化研究院);
0574-55122207(寧波市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7836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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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寧波市質監局公開招聘直屬事 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寧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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