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廊坊三河市招聘220名中小學教師公告
來源:廊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08-01 14:38:29
三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河市教育局關于2017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的公告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 9號)、廊坊市委組織部、廊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廊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廊人社發〔2015〕37號)等文件精神,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220名。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堅持德才兼備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考試、考察基礎上擇優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統一招聘方式,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市監察局負責全程監督。
二、招聘數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共招聘中小學教師220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三河市2017年招聘中小學教師信息表》。
三、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符合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教學能力和身體條件。
3.應聘人員根據招聘崗位條件信息報名。中學教師崗位應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師范類本科以上學歷并具有相應學位;小學教師崗位應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并具有相應學位。應聘人員學歷認證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查詢結果為準。
4.應聘人員必須具有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提供有效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5.教師資格證書的任教學科與報考崗位要求對應。
6.應聘人員應在30周歲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1日)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應屆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類高校在讀學生;
(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計算總成績及確定進入考察人員名單、考察、體檢、公示、擬聘人員審批及聘用九個步驟實施。
(一)報名程序
1、報名時間:8月2日9:00至8月7日17:00(周六、日不休)。
2、報名地點:三河市第一實驗中學。
3、報名材料:
(1)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藍底正面2寸彩照5張;《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內);
(2)擇業期內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人事代理機構的代理證明;
(3)超過兩年擇業期的畢業生,須提供人事代理機構的代理證明;
(4)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證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A4紙)一份。
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應聘條件的考生,取消其筆試資格,對嚴重弄虛作假行為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領取準考證
8月8日報考人員攜帶身份證到第一實驗中學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筆試科目包括《教育專業能力測驗》、《公共基礎知識》兩科。《教育專業能力測驗》考試范圍以教育學和心理學為主,《公共基礎知識》考試范圍參考《河北省2017年度公務員錄用公共科目考試大綱》。《教育專業能力測驗》考試時限90分鐘,滿分為100分;《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每科滿分均為100分,筆試總成績為以上兩科考試成績之和,滿分為200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進入面試人選
進入面試人選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選1∶1.5的比例確定。比例內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績為0分等情況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
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選名單將在廊坊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www.syzp.lfang.gov.cn)查詢。
(三)面試
1.面試評委組成
面試評委全部聘請域外評委擔任,每個面試評委組由7名評委組成,其中主評委1名,評委6名。
2.面試方法
面試采取試講方式進行,每人不超過15分鐘。試講主要考察應聘人員設計教學和實際授課的能力,考生提前15分鐘備考。
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50%
確定進入考察考生名單:以招聘崗位與考生1:1的比例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考生名單。對報考同一崗位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面試成績高者、師范類畢業生的順序進入考察人選。若再相同,組織復試。
(四)考察
在市監察局的全程監督下,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考察,考察的內容主要包括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六)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情況在廊坊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www.syzp.lfang.gov.cn)公示。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見,報市人社局審批后,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考察、體檢、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由于各種原因,在考察、體檢、公示過程中形成的缺額,分別可以在考察后、體檢后、公示后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的不能遞補。
(七)聘后待遇
1.所有聘用人員統一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和財政保障范圍,由市教育局安排工作崗位,以農村學校為主,對不服從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2.招聘教師試用期為一年,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按人事管理有關規定予以解除聘用。
3.招聘教師每年簽訂聘用合同,5年內不得調動。
五、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實施,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堅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其他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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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河市教育局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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