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西玉林市北流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81人公告
2017年北流市通過免筆試直接面試方式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為適應我市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機制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2015〕37號)和經北流市人民政府同意的《北流市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實施方案》(北人社發〔2016〕33號)、《2017年北流市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方案》文件精神,2017年我市決定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8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詳見附件—《2017年北流市通過免筆試直接面試方式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計劃表》。
二、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職業道德;
(二)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崗位資格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受到禁止報考處罰未到期的人員;現役軍人;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未滿的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范圍
面向全國公開招聘。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者填寫《2017年北流市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在確認填寫真實準確的報名信息后,提交報名表。
本次招聘不接受電話報名、郵寄或電子郵件等其他形式報名。報名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報名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或應聘資格,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報名時間:2017年8月22日至8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報名地點:北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
(二)資格審查方式及時間
1.資格審查以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未通過確認的,應對報名者說明原因。
2.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時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報名登記表,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在醫療機構工作的在編應聘者須提供,單位負責人和主管部門審核人簽名并加蓋公章)、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執業資格證、職稱證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近期標準的1吋白底免冠彩色正面照片4張,原件于查驗后返還。
3.無人報考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并向社會公布。
4.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8月22日至8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照顧加分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給予加分(在現場報名時提供相關證書和證明材料):
1.通過國家衛生部統一組織的醫學考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者加10分;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護士資格者加5分。
2.取得醫學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加5分。
3.通過國家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師級(醫、護、技師級)及以上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加5分;取得士級(醫、護、技士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加3分。
4.曾經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從事衛生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及以上的人員加5分(需提交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從事衛生專業技術性工作證明,并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蓋章方有效)。
5.上級機關選派到玉林市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在玉林市服務滿兩年(任期至2017年7月31日)并經考核合格加5分。
同時符合上述多項加分條件的,只給予其中最高的一項加分。
五、面試
1.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量化評分的方式進行。面試主要考察考生適應崗位的知識能力,包括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預測應變能力、人際關系協調能力、情緒控制能力以及專業素養等。面試滿分100分。
2.發布面試公告。通過資格審核確定后,由市衛計局在玉林人事人才網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公告發布后,報考者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面試公告發布時間:2017年9月上旬前。
3.面試時間地點。面試安排在2017年9月中旬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以面試公告為準。
4.面試組織。面試工作由市衛計局會同人社局組織實施。
5.面試要求。面試考生按抽簽順序出場面試,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按扣3分處理。
6.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
(1)計劃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的比例為1:1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5分以上方為合格,否則不能進入體檢、考察程序。
(2)計劃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的比例為1:1以上(不含1:1)至1:3以下(不含1:3)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以上方為合格,否則不能進入體檢、考察程序。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招聘單位計劃招聘的崗位人數,依據下列條件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1. 按面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人選。
2. 比例內面試成績并列時,以職稱高者確定為人選。
3. 職稱相同時,以學歷高者(普通高校全日制優先)確定為人選。
4. 職稱、學歷均相同時,以在基層醫療機構有從業經歷,服務時間長者確定為人選。
5. 以上辦法都無法確定人選時,以取得職稱或執業資格時間長者確定為人選。
如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的,經市衛計局同意,報經市人社局批準,可按考生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一)體檢
體檢費由考生自理。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須到縣級以上具有規定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完畢,主檢醫生應當審核體檢結果并簽名,醫療機構加蓋公章。
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體檢實施機關和體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市衛計局負責,共同組成考察小組。考察時必須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報考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業務知識與能力、現實表現與工作實績、遵紀守法以及報考資格復審結果等情況。考察小組應由2人以上組成,考察人員應查閱考察對象的檔案材料,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如實寫出考察材料并簽名。考察小組應在考察材料中對考察對象作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評價。對不合格的人員,在考察材料中要詳細說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評價的相關依據(或規定)。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確定為聘用人選。
七、公示
用人單位及市衛計局根據面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經單位集體研究,擇優聘用擬聘用人員,并由市衛計局在玉林人事人才網、市衛計局、市人社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結果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市衛計局報市人社局審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應暫緩審批,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間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的,由市衛計局會同用人單位負責調查核實。
八、聘用及待遇
通過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經市人社局批準后,由市人社局發出聘用通知文件,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依法簽訂崗位聘用合同,用人單位憑市人社局的聘用通知文件到編制部門辦理入編(備案)手續,按國家與自治區的有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同類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首次進入事業單位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其他人員由用人單位與應聘人員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招聘監督
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工作,貫徹“公平、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做到政策公開、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等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招聘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十、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招聘單位負責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崗位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解釋。
咨詢電話:0775—6223371(市衛計局秘書財務股)
監督電話:0775—6221537(市衛計局監察室)
附件:2017年北流市通過免筆試直接面試方式公開招聘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計劃表
北流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