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中共重慶市委黨校 重慶行政學院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來源: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7-08-02 15:59:04
中共重慶市委黨校 重慶行政學院2017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優化教研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
一、學校簡介
中共重慶市委黨校、重慶行政學院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的體制,是重慶市委、市政府直接領導下培養黨員領導干部、理論干部和國家公務員的學校,是培訓輪訓黨員領導干部的主渠道,是開展理論研究和決策咨詢的機構,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門。
學校位于重慶市九龍坡區,占地面積360畝,是重慶市首批“十佳園林式單位”。建有中央黨校教學基地、國家行政學院教學科研基地、重慶市應急管理培訓基地和20個市內實踐教學基地。擁有一級學科碩士授權點1個(政治學)、二級學科碩士授權點5個、專業碩士授權點1個(MPA)、市級重點學科3個。具有先進的教學科研條件和信息化設施,數字資源建設走在全國省級黨校行政學院前列。
學校一貫重視人才工作,不斷完善人才的引進、培養、使用、激勵等政策,為人才成長成才、發揮作用創造一流環境。現有教職工360余人中,有專業技術人員128人,其中正高36人、副高41人,博士58人。擁有省部級以上專家20余人,其中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5人、重慶市學術帶頭人4人、重慶市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1人、重慶市杰出人才1人、重慶市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1人,全國黨校系統精品課教師2人、全國行政學院系統精品課教師1人。
新的歷史時期,學校正積極貫徹中央、市委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努力建設高水平、有特色、創新型、開放式、現代化的一流省級黨校行政學院,誠邀八方英才加盟。
二、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計劃(見附件)
四、招聘范圍及對象
1.本次招聘面向社會,凡符合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2.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
3.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方向)、學歷學位等要求。
4.理論功底扎實,有較強的教學科研能力或潛質,最近5年主持完成過課題,或作為第一作者在CSSCI期刊或核心期刊發表過本專業學術論文,能勝任招聘崗位工作。其中,碩士研究生須是國家重點學科或重點高校畢業生。
5.身心健康,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和心理條件。
6.博士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碩士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簡章發布之前一日,具有高級職稱或5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者可放寬5周歲)。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和其他必備條件。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
2.報名方式:電子郵件報名、郵寄報名和現場報名三種方式。
3.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下載并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并將《報名登記表》(Word或Wps文件格式)及個人簡歷材料發電子郵件、郵寄或直接交到我校組織人事處。
(2)個人簡歷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職稱證、本科以來的學歷學位證(在國外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下同),以及最近5年承擔的課題、在CSSCI期刊或核心期刊發表的論文、獲獎證書等材料復印件、照片或掃描件(原件考核時提供)。
(3)往屆畢業生須注明現單位(或檔案所在單位)及職務職稱。
(4)應聘人員與其他單位簽有工作協議的,須在“備注”欄說明。
(二)考核
我校根據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和業績審查,審查通過者進入考核環節。考核根據應聘人員報名情況適時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主要采取專業測試和綜合測評的方式進行,總成績100分。
1.專業測試
教師及研究崗位采取試講和學術答辯方式進行專業科目測試(其中碩士研究生無高級職稱者須先參加專業筆試);編輯崗位采取專業筆試和學術答辯方式進行專業科目測試。
專業測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必需的職業素養、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等適崗能力,分值100分。
2.綜合測評
采取交流、答辯方式進行綜合測評,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溝通協調等綜合能力,分值100分。
3.博士及副高及以上職稱者考核總成績=專業測試成績×60%+綜合測評成績×40%。
4.碩士和編輯崗位考核總成績=專業筆試×30%+專業測試成績×30%+綜合測評成績×40%。
考核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三)體檢
體檢人選按照各崗位招聘人數,根據該崗位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其中,未形成競爭的崗位,同意聘用的評委不足評委總數的三分之二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體檢由學校統一組織,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招聘部門或受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出現缺額的,按該崗位應聘人員的考核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考察
學校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學習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復審其資格條件。
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公示及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學校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工作單位)、考核總成績、擬聘崗位等。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由學校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其中,應屆畢業生應及時簽訂三方協議書,待畢業后再按規定程序報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
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書和辦理相關手續的最后截止時間以通知為準。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規定完成相關手續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資格。
2017年應屆畢業生最遲須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應聘條件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和派遣證,并在協議約定的時間內持上述證書(在國外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者須加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報到。否則視為不具備應聘條件,取消聘用資格。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七、優惠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政策規定,享受專業技術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其中,具有博士學位的,還可享受我校以下優惠待遇:
1.提供住房1套供本人租用(租金按政策規定執行),或提供購房補貼10萬元。
2.提供安家費和科研啟動費共6萬元。其中,具有高級職稱的,增加4萬元。
3.提供筆記本電腦1臺。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在各環節中必須嚴格執行招聘政策和紀律,遵守回避相關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者,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并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員。
九、其他事項
(一)聯系方式
地址:重慶市九龍坡區渝州路160號市委黨校組織人事處;
郵編:400041;
電話:023-68590624、13983849948(王老師);
023-68595261、13983075533(陳老師)。
郵箱:cqdxszk@163.com。
(二)本簡章由中共重慶市委黨校、重慶行政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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