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清流琴源水庫管理處招聘公告
清流縣南面鄉鎮集中供水工程勞務派遣人員的方案
為加強清流縣南面鄉鎮集中供水工程運行管理,根據縣政府常務會議紀要(清政紀要〔2017〕50號)精神,經研究,計劃2017年公開招聘清流縣南面鄉鎮集中供水工程勞務派遣人員6名。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名額
計劃招聘人員6名,其中生產運行人員3名,水質化驗員2名、供水主管道維護人員1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具備團隊意識,誠信敬業,遵紀守法,吃苦耐勞,無違法違紀行為和不良記錄;
4.身體健康(矯正視力4.9及以上。經指定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無色弱色盲、聽力障礙、器質性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病、癔病、癮病、震顫麻痹癥、精神病、癡呆癥和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生活飲用水衛生的疾病或病源攜帶者);
5.年齡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出生日期為1977年7月31日~1998年7月31日之間,崗位另有規定除外);
6.能自行解決交通、食宿問題,能參與倒班;
7.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各崗位招聘職數及招聘要求
(1)生產運行人員3人:負責做好本崗位水質處理工作,認真執行相關的安全生產制度,有較強責任心,認真做好各種運行數據的記錄(報表、工作日志等),確保生產安全、正常合格供水,并參與工程臨時應急搶修工作。值班人員實行兩班倒,輪流值班。
招聘要求:男女不限(同等條件下男性優先),初中畢業及以上學歷,吃苦耐勞。有一年以上水處理技術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2)水質化驗員2人:按國家規定對水質進行化驗分析,提交化驗報告,為水廠正常運行提供依據。
招聘要求:男女不限,須具有高等院校給排水或化學類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有經過省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從業培訓或持有《水質化驗員上崗證》。有從事過化驗相關專業工作經驗者優先。
(3)供水主管道維護人員1人: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備供水行業作業能力,適合野外及夜間作業。維修電話必須隨身攜帶,24小時開機,熟悉管道線路、各個閥門的位置和管理區域。
招聘要求:男性,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出生日期為1982年7月31日~1998年7月31日之間),初中畢業及以上學歷,原則上要求靈地、賴坊、李家戶籍人員,具有C1及以上駕駛等級的駕駛證,掌握靈地、李家或賴坊方言、并有流利的方言溝通能力,熟悉南面三個鄉鎮風土民情。退伍軍人、擔任過村主干、有從事過水電安裝工作經驗者優先。
應聘人員須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以及按以上崗位要求須提供的其它有效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各一份,復印件上須有本人簽字,同時提供原件核查。
三、薪酬待遇
錄用人員必須服從琴源水庫管理處工作安排,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實發工資2000元/月;試用期滿正式錄用后實發工資2383元/月、績效工資200元/月(績效考核辦法另定),單位為個人辦理“五險一金”。
四、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2.堅持按崗聘用、優化結構的原則。
3.實行條件審查考核公開招聘的原則。
五、考核機構
由清流縣水利局牽頭組建“清流縣南面鄉鎮集中供水工程勞務派遣人員招聘工作小組”,負責招聘考核工作。
六、報名及提供資料
2017年8月1日~8月4日正常上班時間,到清流縣琴源水庫管理處辦公室報名,填寫《報名表》,提供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并對照《清流縣琴源水庫管理處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考核量化評分表》(見附件,以下簡稱《考核量化評分表》)的內容提供有關證件及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大專以上畢業證書需提供學信網證明)。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七、考核方式、時間、地點
1.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審查考核與面試考核、組織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
(1)審查考核(60分):采取量化評分方式進行。報名結束后,由琴源水庫管理處對各報名者所提供的材料,進行統一封存,移交考核工作小組,按照《考核量化評分表》所列項目進行考核打分。
(2)按照《考核量化評分表》所得分,根據擬聘崗位人數的2倍,按分數從高至低排名列入面試考核對象。
(3)面試考核(20分):由考核工作小組成員現場提問打分。
(4)組織考核(20分):由考核工作小組成員到綜治、監察、教育、計生等相關部門調查、考核后打分。考核所得分與《考核量化評分表》、面試得分相加。
當出現應聘者考核分數相同時,按以下順序確定體檢對象:①給排水專業、環境工程專業、分析化學專業、運用化學專業;②學歷高(優先順序為大學本科、專科、高中、初中);③黨員;④退伍軍人;⑤靈地、賴坊、李家戶籍;⑥本縣戶籍。
2.考核時間
面試考核時間:2017年8月7日下午15:30~18:00;
審查考核時間:2017年8月8日~2017年8月9日。
3.考核地點
清流縣水利局會議室。
八、組織體檢
1.體檢:各崗位體檢人選根據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按考核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具體體檢時間和地點由琴源水庫管理處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和項目根據《食品衛生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規要求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2.遞補:體檢缺席者取消招聘資格。因體檢缺席、體檢不合格和不服從安排造成缺額的,候補人員按照報名者考核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并進行相應的體檢。
九、確定人選
2017年8月10日~8月16日,清流縣人事考試網(http://ql.smrsks.com)將對擬招聘人選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招聘人員。
十、簽訂合同
經公示無異議并確定為本次招聘對象的人員,由琴源水庫管理處組織辦理相關手續,與縣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用工合同。
聯 系 人:琴源水庫管理處 趙金水
聯系電話:0598-5432888
監督單位:清流縣水利局
監督電話:0598-5322849
附件:清流縣琴源水庫管理處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考核量化評分表
清流縣琴源水庫管理處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