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工程技術學院招聘工作人員公告(21名)
來源:山西工程技術學院
2017-08-03 13:30:47
山西工程技術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山西工程技術學院是山西省教育廳直管的全額事業普通本科院校,位于山西省陽泉市開發區學院路1號。根據山西省教育廳、人社廳下達的2017年度招錄招聘計劃,擬在全社會范圍內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1名。具體招聘崗位和要求見《山西工程技術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表1,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招聘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全日制應往屆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奉獻精神。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身體健康。
5.具備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學歷學位要求、年齡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在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在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及其他要求(詳見“招聘崗位表”)。
6.具備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參加過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以及“參加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以上)現仍在職的人員。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7.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予聘用。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以上現役、試用期、年齡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2017年8月1日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方式及提交材料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2日至8月11日。
2.報名地點:山西工程技術學院辦公樓四層人事處410房間。聯系電話:0353-6664700,18235320420。
3.報名方式:本人持有關證件到報名地點現場報名。
4.報名提交證件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本科、研究生)、學位證(學士、碩士、博士)原件和復印件。未就業畢業生還需提供本人畢業學校統一發放的就業協議書原件和未就業證明;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已進行人事代理的人員需提供與人才中心簽訂的人事代理合同書原件和復印件;屬在職人員應聘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國外(境外)畢業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縣(市、區)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5.報名時填寫《山西工程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貼一寸藍底免冠照片),見附表2。另交同底近期一寸免冠藍底照片3張。每人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二)資格審查
1.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現場報名時的初審及筆試前復審兩次資格審查,并在資格審查欄做好記錄,簽字。資格審查結束后在學校網站上公布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招聘崗位和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等內容。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及時告知報名者并說明理由。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可隨時審查,發現問題立即進行糾正或處理,堅決防止因資格審查引發的招聘糾紛。
2.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負。
3.取得國(境)外學歷的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應聘崗位專業要求,由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相應專家按照崗位要求進行審核,確定其是否具有報名資格。
(三)考試的內容和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原則上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1.筆試
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和筆試相關事宜在本校網站公布。
(1)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及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擬招聘人數,如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崗位,原則上取消招聘崗位,并在學校網站上及時發布變更公告,同時告知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
(2)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專業測試》兩部分,各占50分,滿分100分。《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應用文寫作;《專業測試》理工類考高等數學、理、工類基礎知識;非理工類考大學語文、人文社科知識。
(3)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考試全程監控或錄像。筆試時間初步定于2017年8月19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筆試結束后學校及時將筆試成績在學校網站上進行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專業崗位、學歷、成績、名次等),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
2.面試
面試人選的確定: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不足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面試前一周左右,學校將在學校網站上發布面試公告,內容包括審核備案后的面試人員名單、招聘崗位、具體時間、地點、內容、方法、要求等信息。招聘崗位數量如有變化將一并公告。
面試時間初步定于2017年8月24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面試考官人數一般為5-7人,本校考官只限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擔任。
(2)教師崗位面試形式為試講和答辯,對應聘者教學技能、語言表達、知識水平、板書、儀容儀表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查。管理崗位面試形式為答辯。面試滿分100分。
(3)面試成績于當天在校園公示欄和學校網站上公布。
(4)面試全程錄像。
(5)面試結束后1日內將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排名順序,在學校網站公示5天。
引進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及其他緊缺專業人才時,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采用直接考核方式時,學校成立考核小組,制定考核方案,并根據崗位需求明確考核內容、方法等,組織進行考核。
(四)體檢、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
1.體檢
體檢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或《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事前要做好必要的保密工作。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對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2.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者提供的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
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生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學校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學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
在體檢、考察環節因個人主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將應聘人員有關情況在學校網站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擬聘人員姓名、出生時間、學歷、學位、所學專業、招聘考試成績、排名等信息。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學校研究確定擬聘人員,以正式文件形式上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審核、批復,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指導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在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的指導監督下進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過程全程監督。
六、招聘紀律
1.堅持原則,認真把關。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招聘相關規定和紀律,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原則。認真把好資格審查關、命題關、保密關、監考關、閱卷關、面試關、體檢關、考察關,確保考試、考察、體檢等工作程序嚴謹、操作規范、結果公正。
2.建立輿情監測報告制度,強化應急處理。學校要切實履行好整個招聘全程工作的主體責任,制定工作預案,及時處置公開招聘工作過程中的各類常規問題或突發事件,重要情況要及時向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報告。
3.嚴格落實公開制度,構建全程公開機制。為進一步提升公開招聘的公信力,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招聘信息、筆試、面試、考核、體檢、考察等工作的結果或結論及擬聘用人員信息,及時在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學校網址:www.sxit.edu.cn),確保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4.嚴格落實回避制度。要認真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于回避制度的規定。有關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回避關系的,要主動提出回避。對違反回避規定的要及時予以糾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5.嚴格落實保密制度。在招聘過程中特別要做好命題、制卷、保管、筆試、閱卷、面試等環節涉及的保密工作,有關工作人員要全部簽訂保密保證書。對違反保密紀律的人員,要嚴格進行責任追究。
6.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可以向學校、上級部門、監察機關投訴、舉報。對負有責任或直接責任的工作人員,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調離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規定招聘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其他
本招聘公告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353-6664700,18235320420;聯系人:趙老師;簡歷投遞郵箱:31268466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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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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