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廈門思明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招聘13人簡章
來源:廈門市思明區政府
2017-08-03 16:39:18
廈門市思明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非在編聘用人員考試簡章
因工作需要,廈門市思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思明區人社局)所屬單位廈門市思明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3名非在編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崗位描述
廈門市思明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非在編輔助人員崗位13名:從事勞動保障監察法律宣傳和業務咨詢,受理群眾舉報投訴,輔助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等相關工作,并服從大隊的其他工作安排。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愿意履行非在編聘用人員義務;
(三)年齡35周歲以下(軍人隨軍隨調家屬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就業失業登記證》中注明“就業困難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男性11名、女性2名;
(五)大專以上學歷,專業不限,法學類專業考生在綜合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考慮。
三、招聘程序
(一)公開發布招聘信息及報名
1.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2017年7月29日在思明區政府網(www.siming.gov.cn)、廈漳泉(閩南)人力資源網(www.mnhr.gov.cn)同時發布。
2.報名方式
凡符合招聘條件者均可報名。報名時須填寫《思明區公開招聘非在編聘用人員報名表》1份(詳見附件1),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證件彩照3張,并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應屆畢業生可憑就業推薦表)及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符合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須在網上報名時如實填報,并向思明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提供相應的加分證明等材料(提交方式請與招聘單位聯系人聯系),否則視為放棄享受加分政策。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學生退役士兵)并安置在廈門市的可持身份證、退伍證前往廈門市民政局安置辦開具證明(聯系電話0592-2892062;安置在廈門市以外的,可由安置地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開具證明)。
②服務基層畢業生提供以下材料:組織實施相應項目的機構出具的服務基層期滿考核合格證書(或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材料),福建戶籍或福建生源證明材料。
③軍人隨軍家屬提供軍人隨軍報告表和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由廈門市警備區政治部干部科審核并出具書面證明材料(聯系電話:6332222);隨調隨遷家屬由廈門市人社局軍轉處(聯系電話:5366535)審核并出具書面證明材料。
軍人隨軍隨調家屬。指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①隨軍家屬,指經軍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并辦理了隨軍落戶廈門手續的駐廈門地區的各軍兵種部隊和武警部隊現役軍人(含駐廈部隊中符合移交地方尚未移交的退休人員、轉業廈門待安置人員)的配偶;②隨調隨遷家屬,指入伍前為廈門戶籍(不含非廈門生源大中專生在院校入伍)回廈安置的軍轉干部的隨調隨遷配偶。
3.報名時間
2017年7月29日-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星期日除外)
4.報名地點
廈門市思明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思明區后江埭路65號504室), 聯系人:小嚴,聯系電話:0592-2224596。
(二)資格審查
1.報名結束后由思明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并將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公布在思明區政府網(www.siming.gov.cn)。審查未通過的,由思明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電話告知應聘人員不通過的原因。
2.初審合格的應聘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的比例不足3:1的,原則上相應減少該崗位擬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情況特殊的,由思明區人社局提出意見,經區非編招聘領導小組批準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應聘人員登錄思明區政府網(www.siming.gov.cn)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須在接到結果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區非編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4.準考證發放
初審合格者,由思明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發給筆試準考證。
(三)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面分為100分。筆試主要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筆試結束后,應聘人員可登錄思明區政府網(www.siming.gov.cn)查詢筆試成績及名次。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時請正確填(涂)準考證號碼,否則計以“0”分。
加分規定:
(1)服務基層畢業生服務期為2年及以上期滿考核合格的,報考區屬單位筆試卷面分加5分;服務期為1年且期滿考核合格的(不含服務期為2年但服務1年以上不滿2年的人員),報考區屬單位筆試卷面分加5分。
服務基層項目畢業生。指參加國家或福建省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和“服務社區計劃”,服務期1年以上且于報名截止日前期滿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戶籍的高校畢業生或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
(2)由福建省兵役機關批準入伍或福建生源的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筆試卷面分加分:服役滿13年以上的加8分;服役滿9年至12年的加6分;服役滿6年至8年的加4分;服役滿3年至5年的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另加3分/次;榮立三等功的另加2分/次;獲得優秀士官和優秀士兵榮譽稱號的另加1分/次;傷殘士兵另加3分;對在邊防、高原、海島等艱苦地區或從事飛行、艦艇工作5年以上的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專以上學歷學生在校期間應征入伍且退役后繼續完成學業的,畢業后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應征入伍,退役后加5分。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享受筆試加分待遇,各加分可累計計算,但累計最高不得超過10分,加分不受筆試滿分限制。加分僅限于筆試卷面分。
2.面試
面試人選從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中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所有進入面試的人選由思明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進行資格復核,資格復核通過者,由思明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發給《面試通知書》。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面試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按崗位擬聘人數1:1比例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80分。
通過資格復核人員名單由思明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發布在思明區政府網(www.siming.gov.cn)。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筆試、面試成績分別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綜合總分。
折算過程的中間數據、綜合總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取小數點后兩位。
綜合總分當天公布在考場外公告欄上,應聘人員也可登陸思明區政府網(www.siming.gov.cn)查詢。
(四)體檢與考核
1.體檢和考核人選從綜合總分上合格線人員中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綜合總分相同的,取筆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和考核(法學類專業考生在綜合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考慮);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進行面試,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名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
2.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1寸證件彩照由思明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組織到指定的區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體檢結果由思明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或思明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區非編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書面復檢申請,獲得批準后由應聘人員在思明區人社局督察人員的監督下從具有資質條件的醫院名單(不含首次體檢醫院)中抽取復檢醫院。復檢只有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到其他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要求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3.考核。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應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并由思明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組織對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同時,思明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應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再次進行復核后報區非編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確認。
4.體檢、考核不合格的,應聘人員放棄體檢資格的,或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思明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從綜合總分上合格線人員中按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應聘人員綜合總分保留一年(自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之日算起)。在公示期滿日起一年內崗位出現空缺時,由思明區人社局提出意見,報區非編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從該批次該崗位綜合總分上合格線的應聘人員中按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
根據崗位要求以及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選,并在思明區政府網(www.siming.gov.cn)公示3個工作日。
(六)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海峽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項
(一)工資及待遇:按廈門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雇傭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執行,包干工資4.5萬元/年(上述包干工資含社醫保、公積金等費用,不含年終績效獎),并按規定繳交社保等費用。
(二)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2018年及以后畢業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在校學生(即2018年及以后才學業期滿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學生);
3.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受聘報考崗位即構成本簡章第四部分第八項回避關系情形的人員;
5.經區非編招聘領導小組認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齡、資格證書等相關資歷要求計算到報名截止日(2017年8月5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如:最高年齡要求35歲是指1982年8月5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員。
(四)全日制普通教育2017屆畢業生可持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或學校開具的其他可證明材料報名。
大專及本科學歷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學歷(位)證書、研究生學歷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學歷(位)證書,否則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五)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須是國民教育學歷,且均為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及以上學歷。
但如果已符合崗位資格條件中最低學歷(位)要求而持有崗位專業要求的同級或更高級學歷(位)的,也可報考。
(六)全日制普通教育畢業生需提供報到證;留學回國人員、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等相關證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等相關證明。
上述認證最遲須在面試資格復核時提供,未提供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不得繼續參加本次考試。
(七)已就業的應聘人員須于體檢合格后進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其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八)嚴格落實回避政策。凡與招聘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用從事人事、財務、監察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須實行公務回避。
(九)應聘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或在考試、體檢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騙組織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勞動合同。以上應聘人員3年內均不得報考我區編內或非在編工作人員崗位。
(十)應聘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
(十一)食宿自理。
(十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和復習材料。有關考務信息將通過思明區政府網(www.siming.gov.cn)發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區人社局督察人員的監督下進行。監督舉報電話:0592-2667015。
本考試簡章由廈門市思明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負責解釋。
廈門市思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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