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湖州度假區招聘協管員11人公告
來源:湖州人才網
2017-08-04 11:12:24
度假區公開招聘協管員公告
因度假區城市管理工作發展需要,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區管理委員會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協管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擬招聘協管員11名,到一線中隊協助城市管理等工作:(附件)
二、報考條件和范圍對象
1.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不良行為和違法記錄;
2.有事業心和責任感,肯吃苦耐勞,原則性強,具有一定的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3.身體健康;
4.年齡在30周歲(1987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年齡上限可以放寬至35周歲(1982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1)本科及以上學歷;
(2)法律專業;
(3)具有2年及以上城市管理工作經驗者(以勞動合同為準)。
5.湖州市常住戶口。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7月10日-8月10日(工作日的08:30-11:00,14:30-16:30)。
2.報名地點: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區管委會綜合行政執法分局辦公室(聯系電話:0572-2310573)
3.報名人員請攜帶以下資料: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一寸證件照2張,具有工作經歷的人員報名需提供相關證明。
4.報名人員需如實填寫《報名表》,并對報名信息、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筆試。組織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參加筆試,筆試采用百分制,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城市管理、市容條例、綜合執法等內容。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面試。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面試人數與錄用人數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主要進行儀表氣質、語言表達、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的測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自動放棄的,不再遞補。
(五)考察。根據筆試40%、面試60%的分值確定總分,依據總分,按照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如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的為先,如面試成績相同,一并錄用)。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現實表現、有無違法亂紀現象等。
(六)體檢和公示。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參照有關標準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進行公示。公示無異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在體檢、公示中不符合條件的人員不予聘用。
四、聘用和待遇
新招考人員為勞務派遣的合同制聘用人員,由度假區執法分局統一分配人員,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按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五險一金”,薪酬待遇參照綜合執法協管員同類人員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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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區管理委員會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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