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鎮江公安局新區分局招聘150名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來源:鎮江新區人力資源網
2017-08-04 14:12:43
2017年度鎮江市公安局新區分局 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全區社會治安防控工作,不斷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和安全感,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50名警務輔助人員。根據《鎮江市公安局新區分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具體要求,制定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崗位
此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主要從事新區公安各基層派出所(丁卯、大港、丁崗、大路、姚橋)工作崗位。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公安警務輔助工作,作風正派,服從安排。
(二)男性,年齡18—30 周歲(1987年1月1日以后至1999年8月1日以前出生),身高170厘米以上。
(三)鎮江市常住戶口居民,具有高中(高職、中專、技校)以上文化程度,復退軍人或有體育專業特長的,憑專業證書可不受學歷、身高限制。
(四)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能適應基層派出所工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被解聘的;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其他不適合從事上述工作崗位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照報名、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培訓、聘用等程序嚴格組織實施。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7日至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
①周一至周五:鎮江新區人力資源配置市場(新區大港鎮港中路)
②周六、周日:鎮江市公安局新區分局(新區大港鎮金港大道88號)。
3、報名時,應聘者本人攜帶以下資料到現場進行資格初審: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退伍證,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經初審,認真如實填寫《鎮江市公安局新區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應聘報名表》(自備報名所需證件的復印件一份)。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內容為基本法律常識、時事政治;對符合條件人員采取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筆試時間和地點;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分;筆試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等情況的,不得進入下一體能測試。
(三)體能測試
筆試成績合格人員確定為參加體能測試人員;體能測試項目包括1000米跑、立定跳遠、俯臥撐三項。
(四)面試
根據體能測試成績,按擬聘用崗位人數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時參加面試;面試采取現場提問的方式,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分;因面試審查不合格出現招聘人員缺額時,從體能測試人員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五)體檢與政審
根據面試成績,按擬聘用崗位人數1: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如因體檢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現缺額的,可依據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合格人員進入政審,政審由分局統一組織。
(六)培訓
對通過體檢以及政審合格的前150名人員,進行為期7天左右的基本法律法規、隊列訓練、紀律作風等方面的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統一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七)聘用
培訓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辦理聘用手續并派遣至新區公安分局工作(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由用工單位組織對聘用人員進行考察考核,期滿合格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正式聘為新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授予輔銜并頒發證書;試用期考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待遇
試用期間按照不低于鎮江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發放(1890元/人);期滿后,依據鎮江市公安局新區分局警務輔助人員相關規定,此次招聘的輔警薪酬福利執行標準:月平均工資(含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全勤績效、輔銜工資、其他補貼等)為3000元左右,并按規定繳納“五險”(養老、醫療、生育、工傷和失業保險),享受節日和生日福利、體檢以及配備相關裝備和服裝等待遇。
五、其他
(一)報名咨詢電話:88955512。
(二)招聘工作資格審查貫穿始終,發現資格不符隨時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嚴格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無論是工作人員還是應聘人員,在考試聘用過程中出現違紀行為的,嚴格實行責任追究。監督舉報電話:88955534。
(四)上述招聘程序中,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本簡章由鎮江市公安局新區分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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