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成都崇州市事業單位招聘日語專業高層次人才1名公告
為充實我市招商引資人才隊伍,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16〕49號)要求,結合崇州市委、市政府《崇州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辦法(修訂)》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日語專業高層次人才1名。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將招聘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且必須在應聘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資格和條件。
4.如系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者,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
5.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共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3日);
6.曾參加我市公開招聘并被錄(聘)用未報到或經公開招聘后工作不滿五年辭職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8.現已由崇州市財政供養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招聘單位、崗位和人數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7年8月3日--8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17:00)。
(二)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應聘者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直接到崇州市商務和投資促進局(崇州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綜合辦公樓三樓行政辦公室)報名,聯系人:李婭林(028-82272151)。
(三)報名程序:
1.上交報名材料。應聘者須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一張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和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各類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填寫報名表1份(電子文檔及紙質文檔各1份)。
2.資格審查。由崇州市商務和投資促進局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并對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同時將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資料及名單報崇州市人社局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發放面試通知書。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考全過程,在招考的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聘用)資格,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3.報名注意事項:本次報名不收費。
五、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之比不低于1∶3(確屬特殊崗位或緊缺專業達不到1:3的,經招考機關同意可放寬至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直接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取消情況將于考核前通過崇州公眾信息網(http://www.chongzhou.gov.cn)或人社局部門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index.php/?cid=2933)公告。
六、考核
由崇州市商務和投資促進局、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考核小組,對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考核(考核地點、時間及方式另行通知)。
現場考核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基礎知識、儀表儀態、語言表達、心理素質、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
七、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依據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的三日內向主考機關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主考機關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一次),遞補體檢人員名單在崇州公眾信息網人社局部門站點上進行公布。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本人自愿放棄。
(二)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內容為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因進入考察人員本人原因導致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一次)。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聘用。考察合格的人員在崇州市公眾信息網人社局部門網站(http://www.chongzhou.gov.cn/index.php/?cid=2933)上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二)管理、待遇。聘用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員的相關政策進行管理,并享受《崇州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辦法(修訂)》的相關優惠政策。本次招聘的人員實行最低服務年限制度,需在崇州市服務滿六年及以上。
九、咨詢及監督
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28-82272271(崇州市監察局)。
本公告的解釋權屬崇州市商務和投資促進局、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028-82272151;028-82208550。
報名咨詢電話:028-82272151(崇州市商務和投資促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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