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太原婁煩縣事業單位招聘186人公告
來源:太原人事考試網
2017-08-07 11:22:27
2017年婁煩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充分發揮好廣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打贏脫貧攻堅戰、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的重要作用,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7〕36號)要求,經太原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擬為婁煩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86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2、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3、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4、堅持切合實際、助力脫貧攻堅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1、招聘崗位及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86名,其中教育系統招聘工作人員106名,衛生系統招聘工作人員64名,農林系統招聘工作人員16名。各崗位具體招聘要求詳見《2017年婁煩縣教育、衛生、農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
2、此次招聘設置“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23個,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得報名。“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設置情況詳見《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如此類崗位無人報考,相應計劃名額納入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計劃中。
3、招聘人員待遇:報考人員聘用后,成為婁煩縣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
5、政治覺悟高,熱愛“三農”和脫貧攻堅工作,能夠長期扎根貧困地區,服務貧困群眾;
6、符合各報考崗位的專業和學歷要求。年齡和其它條件以崗位一覽表為準。年齡計算基準時間為:30周歲及以下為1986年8月4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為1981年8月4日以后出生;
7、在職人員報考要求有1年以上工作經歷,并在面試資格復審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8、符合用人單位提出的其它條件。考生應將具備的資格證等崗位要求的相關情況在網上報名備注項目中詳細注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人員;
3、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的或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
5、公務員(含參照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7、現役軍人、在校學生不得報名;
8、其它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
(三)“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說明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考生需在太原市服務或具有太原市戶籍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2、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含到2017年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
3、根據《關于做好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勞動合同期滿高校畢業生有關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7〕62號)要求,到2017年勞動合同期滿,現仍在崗的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
4、退役全日制大學生士兵。
以上考生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同時符合招聘崗位的其它要求。
(四)戶籍要求
此次招聘要求山西戶籍,是指考生報名時常住戶口所在地或生源地為山西省,包括非山西戶籍的山西省高等院校畢業生。
四、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
1、提交報名申請
考生于2017年8月10日8:00至8月14日18:00期間登錄太原人事考試網(http://www.typta.com.cn),根據提示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提交報名申請。
2、報考資格審查
考生提交報名申請的2日內,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它崗位;8月14日18:00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它崗位;8月14日18:00至8月16日18:00期間,報名申請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或報考其它崗位。
3、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于2017年8月16日24:00前繳納筆試考務費,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根據山西省物價局、山西省財政廳《關于規范職業資格類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價費字〔2017〕223號)規定,本次考試收取考生50元考試費用。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的政策。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于8月16日18:00前前往太原市人事考試中心(太原市桃園三巷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層)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4、網上打印準考證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于2017年8月24日8:00至8月25日24:00期間登錄太原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下載打印過程中如遇問題請與太原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解決。
考生須認真閱讀準考證相關內容及注意事項,提前做好考試準備;并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以備筆試及本次招聘其它環節使用。
5、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受開考比例限制。對于報考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數的崗位,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須達到60分。
6、其它事項
考生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相同。所學專業是指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學位證及其它證件不作為認定所學專業的依據。
此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考生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二)考試
考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點(四舍五入),采取百分制形式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1、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教育系統筆試科目為教師公共基礎知識,內容包括脫貧攻堅知識、政治理論、法律常識、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政策法規等;衛生系統筆試科目為醫療衛生公共基礎知識,內容包括脫貧攻堅知識、政治理論、法律常識、臨床醫學、醫學常識、職業道德等;其它部門考試科目為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內容包括脫貧攻堅知識、政治理論、法律常識、公文寫作、人文科學、時事政治等。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如有并列,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
考生可于9月上旬登錄太原人事考試網查詢本人成績,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太原人事考試網公布,請注意查詢。
2、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前須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主要是依據考生提供的各種證件原件和有關材料,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確認。
①資格復審需帶的證件有: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含就業或落實就業單位時已使用過的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未就業且檔案在各級人才交流、就業服務機構代理的提供檔案托管部門證明,檔案自帶的提供本人檔案。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在提供上述證明材料的同時,需登陸太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具體事宜詳見填表說明。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③凡有下列情形的,取消應聘資格,后果由考生承擔,涉及違紀的按有關違紀處理規定予以查處:
考生不能按時、按要求提供有關證件、材料的;
考生隱瞞與報考資格有關的個人信息的;
報名時填報的主要信息(如學歷、學位、專業、出生年月、現就業情況、參加工作時間、是否在校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有關信息等)與提供的證件、材料及真實情況不符的;
提供虛假信息,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其它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
④復審時間及地點在太原人事考試網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若面試資格確認過程中有人放棄或未通過,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參加筆試的考生中已無遞補對象,則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有人員進入面試。
3、面試
教師崗位采取教學能力測試的方式進行,其它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后,以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如有并列,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加試面試,加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進入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數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
(三)調劑
面試結束后進入體檢人員不參加調劑,未進入體檢且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上的可參加調劑。
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太原人事考試網公示無人報考或無人應考崗位,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根據崗位要求自愿選擇1個符合要求的調劑崗位報名。如調劑崗位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擬招聘人數,報考人員直接進入體檢;如調劑崗位報名人數多于擬招聘人數,則考試總成績高者進入體檢,如果總成績相同,則加試一場專業測試,專業測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調劑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形式進行,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進行,各崗位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五)公示及聘用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認真調查落實,不符合招聘條件者,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用人單位對新聘用人員實行1年的試用期。新聘用人員須在婁煩縣服務至少5年,服務期限內不得辦理調動手續。
考生應做到誠信報考。對進入考察及其以后環節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考試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太原市人社局:0351-4030019
太原市人事考試中心:0351-4222613
監督電話:太原市人社局:0351-20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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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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