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澧縣國有資產經營管理中心等單位選拔12人公告
來源:澧縣人民政府
2017-08-07 11:46:36
澧縣國有資產經營管理中心等單位公開選拔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編委全會研究同意,澧縣部分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擬采取身份內有限競爭的方式公開選拔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拔單位、崗位及數量
此次四個單位共選拔12名工作人員。其中縣國有資產經營管理中心7名、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1名、縣統計普查中心2名、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名。具體崗位及數量見附表。
二、選拔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選拔條件
1.截止2017年8月31日,具有一年以上澧縣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工作經歷(聘用后與單位約定了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人員除外);
2.具有良好的品行,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3.近5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新聘人員試用期滿考核結果為合格);
4.年齡、學歷、專業及其他條件見附表。
四、選拔程序與方法
1.報名。應聘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執業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套,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及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進行現場報名。報名時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報名時間: 2017年8月14、15、16日(8:00-12:00、15:00-17:30);
報名地點:縣行政中心5號樓1樓23號人社局窗口。
2.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單位或主管部門在報名時對報考對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拔工作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發現,取消聘用資格。
3.開考比例。選拔崗位規定了開考比例的,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選拔崗位計劃數不得低于開考比例,對少數崗位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縣人社局和主管部門同意,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相應核減、取消選拔崗位計劃。
4.考試。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選拔崗位計劃數超過2:1的崗位需進行筆試和面試,否則只進行面試。
筆試(占綜合成績的50%):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相應崗位專業知識。
面試(占綜合成績的50%):需進行筆試和面試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拔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只進行面試的崗位,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參加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選拔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則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作為體檢對象。
報考人員應當參加全部規定科目的考試,成績方為有效。筆試、面試及考試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筆試時間: 8月22日;面試時間: 8月25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體檢及考核。根據選拔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拔崗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排名;只進行面試且成績相同的,以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進行排名。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人員由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如有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可按選拔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壹次。同一單位選拔崗位出現職位空缺的,選拔計劃經批準可調劑使用。
6.確定選拔對象。根據考試、體檢及考核結果,由單位或主管部門研究后確定選拔對象,并報縣人社局審查,審查合格人員按照相關程序辦理事業單位人員聘用手續。
五、組織與監督
選拔工作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縣委組織部、縣人大內司委實行全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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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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