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信陽平橋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和綜治工作中心輔助人員87人公告
來源:平橋新聞網
2017-08-07 13:21:25
信陽市平橋區2017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和綜治工作中心輔助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信陽市平橋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3名警務輔助人員和54名綜治工作中心輔助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公安警務輔助人員23名;區法院司法警務輔助人員10名(其中:男性9名,女性1名);綜治工作中心輔助工作人員54名(詳見信陽市平橋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和綜治工作中心輔助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招聘職位的學歷要求;
5、符合招聘職位年齡要求(年齡計算時間為2017年7月31日);
6、符合招聘職位戶籍要求(信陽市城區戶籍是指平橋區、浉河區、羊山新區、信陽高新區、上天梯管理區、南灣湖風景區、雞公山管理區戶籍);
7、符合招聘職位身高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3、被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按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綜治工作中心輔助工作人員按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12日至8月14日每天上午8:00—12:00和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信陽市平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社會保險服務大廳(信陽市平橋區平西街北段)。
3、報名方法及要求:報名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畢業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吋彩色照片3張,到報名點報名。報名時填寫《信陽市平橋區2017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綜治工作中心輔助工作人員報名表 》一式一份,《信陽市平橋區2017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綜治工作中心輔助工作人員報名表 》可登錄平橋新聞網網站下載打印。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30元。
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應達到3: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擬招聘人數。
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于2017年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持本人身份證及報名考務費票據到現場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應聘者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應聘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即取消其應聘資格。
(二)考試
1、筆試
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一科,滿分100分。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寫作、時事政治、法院執行業務知識、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知識等內容。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2017年 8月19日上午8:30至10:00進行筆試,筆試地點及要求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在平橋新聞網公布。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遇有末位成績出現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平橋新聞網公布。
2017年8月27日上午進行面試。面試地點及要求見面試通知單。進入面試人員于2017年8月25日上午8:00至12:00持本人身份證及筆試準考證到現場報名點(信陽市平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社會保險服務大廳)領取面試通知單。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宣布。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在平橋新聞網公布。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其他任何組織或個人舉辦考試培訓班。
(三)體能測評
報考警務輔助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具體時間在平橋新聞網網站發布。
體能測評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的規定執行。
(四)體檢
報考警務輔助人員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員。在體檢中,若合格人員少于擬聘用人數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報考綜治工作中心輔助工作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員。在體檢中,若合格人員少于擬聘用人數時,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體檢的內容和辦法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進行。體檢時間在平橋新聞網網站發布。體檢工作由信陽市平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
進入考察范圍人員須在考察公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提交本人人事檔案(密封),凡在規定時間提供不出個人人事檔案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考察階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以遞補。
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發〔2013〕2號)和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政審的有關規定執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六)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按招聘職位1:1比例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委托勞務派遣公司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派往招聘單位管理使用。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終止勞動合同,考核合格的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內表現不好、不能完成工作任務的,按合同約定,由勞務派遣公司解除其勞動合同,停止發放工資,停止繳納社會保險費。
四、加分規定
報考公安警務輔助人員的平橋區籍復退軍人及平橋區黨政機關、原國有(集體)企事業單位下崗分流人員,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加10分。
報考綜治工作中心輔助工作人員的法律類專業畢業生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加5分。
報考區法院司法警務輔助人員的復退軍人、警察學院畢業生筆試成績加5分,進入面試的面試成績加3分。符合兩個加分條件者,筆試、面試時分別只享受一項加分。
符合加分條件人員,須于報名時提供有效證明材料(復退軍人須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下崗分流人員須提供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及本人戶口簿);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不享受加分。
五、崗前培訓
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上崗前,進行為期1周的崗前集訓。集訓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勞動合同。
六、身份及待遇
1、身份:本次招聘綜治工作中心輔助工作人員、公安和區法院司法警務輔助人員為政府購買服務聘用人員,不具有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身份。招聘人員由勞務派遣公司聘用后,派往招聘單位管理使用。
2、實行年度績效考核淘汰制,經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3、待遇:此次招聘的輔助工作人員每人每月2700元(含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等)。
4、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服裝、裝備。
七、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平橋新聞網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站,有關考試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平橋新聞網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設立咨詢電話:0376-3702769(平橋區人社局)、0376-6362221(平橋區法院)、0376—3782815(平橋區委政法委綜治辦)
信陽市平橋區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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