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漯河市直機關第一批遴選公務員30人簡章
來源:漯河市人社局
2017-08-07 13:25:44
2017年漯河市市直機關第一批公開遴選公務員簡章
根據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的通知》(中組發〔2013〕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決定組織實施2017年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
一、遴選計劃
根據人員編制空缺和工作需要,本次市直機關共公開遴選科員職位公務員30名(具體遴選計劃見附件1)。
二、報考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考范圍和對象
1.全省范圍內已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公務員;
2.全市各級黨政群機關已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3.全市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4.中央和省機關駐漯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機構等)工作人員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考。
(二)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良好,品德端正;
2.勤奮敬業,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符合遴選職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年齡等條件(見附件1);
4.按照規定符合公務員轉任條件的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報考人員須為按規定符合轉任到黨政機關條件的工作人員);
5.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歷年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7.本次公開遴選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凡涉及時間計算的,統一截止到2017年7月31日前;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省政法招錄培養體改生、省選調生和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等未滿最低服務工作年限的;
3.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4.正在接受紀檢、檢察機關審查的;
5.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轉任后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三、遴選辦法和工作程序
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按照發布遴選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核、筆試、面試、加試、體檢與考察、公示、試用與辦理轉任手續等辦法和程序進行。
(一)發布遴選公告
通過漯河黨建網(http://www.luohedj.cn)、漯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alh.lss.gov.cn)等發布遴選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由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1.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每人只能選報一個職位,本次遴選不收取報名費。
報名時間:2017年8月8日至8月1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報名地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市場一樓大廳(黃河路647號)
2.報考資格審查
報名時,考生本人須攜帶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公務員登記備案表、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相關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2寸近期免冠照片5張,《漯河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2份(見附件2)。工作人員現場進行資格審查。
3.開考比例
各遴選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遴選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4: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需相應核減擬遴選計劃,核減后還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遴選計劃,已報名人員如符合其他遴選職位條件,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報考其他職位。
4.領取準考證
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通過漯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alh.lss.gov.cn)另行通知。
(三)筆試
1.采取閉卷方式,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試卷滿分100分。
2.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
3.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4.考生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
(四)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擬遴選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因考生自動放棄面試后出現空缺,從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
3.考生憑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領取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和地點通過漯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alh.lss.gov.cn)另行通知。
4.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5.面試當天考生須攜帶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五)加試
1.有加試環節的,參加面試人員全部進入加試,加試滿分為100分。
2.加試時間和地點通過漯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alh.lss.gov.cn)另行通知。
3.考生須攜帶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參加加試。不參加加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考試總成績
1.無加試環節的職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有加試環節的職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加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加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以后兩位數。
(七)體檢與考察
1.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遴選職位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2.體檢標準和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
3.體檢合格的人員即確定為進入考察人選。考察內容包括政治品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現實表現、工作業績以及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
(八)公示、試用及辦理轉任手續
1.根據體檢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遴選人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
2.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遴選人員進入遴選部門(單位)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不辦理轉任手續。
3.試用期滿組織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
四、工作要求
(一)公開遴選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遴選單位要充分認識到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二)將資格審核工作貫穿于遴選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的有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發現報考人員與遴選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提供虛假材料及其他舞弊行為的,立即取消其遴選資格。
(三)嚴守工作紀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對違紀違法行為,堅決予以嚴肅處理和責任追究。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本實施方案由漯河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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