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廈門海滄區招聘非在編人員26人簡章
來源:海滄區人民政府
2017-08-07 16:42:02
廈門市海滄區2017年秋季公開招聘非在編雇用人員簡章
廈門市海滄區安監局等單位,因工作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雇用人員26名。簡章如下:
一、招聘范圍
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人數、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廈門市海滄區秋季公開招聘非在編雇用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報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設置的資格條件。
(二)不得報名情形
1、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即2017年8月15日前未取得相關學歷(位)證書的;
2、現役軍人;
3、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2014年以來在各類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5、編內工作人員及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雇用人員報考本次招考崗位須征得用工單位的同意,并在報名時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簡章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考流程
(一)發布招聘信息
廈門市海滄區2017年秋季公開招聘非在編雇用人員招聘信息于2017年8月4日在海滄區政府網站(www.haicang.gov.cn)上發布。
(二)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須本人現場報名,且只能報考一個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后不得更改報考崗位,并以初審通過的報考崗位參加考試。
1、報名地點:海滄區南海三路1268號海滄區勞動力市場大樓3樓勞務派遣公司(電梯出口處);聯系電話:6057061,聯系人:陳韶華。
2、報名時間:2017年8月7日至8月15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報名材料:報名時需提交《廈門市海滄區2017年秋季公開招聘非在編雇用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身份證、戶口簿、崗位要求的學歷(位)證書、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免冠彩照2寸照片4張。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符合崗位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原則上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情況特殊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區非在編雇用人員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后方可招聘。
4、資格審查:報名時根據各崗位所需條件及材料接受考生報名,考生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考試前進行考生資格初審,考生報名時需確認自己符合所報崗位要求的條件,所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虛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
5、準考證發放:考試前2天發放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到報名點領取(可以代領,需持有考生本人及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三)考試辦法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部分崗位須進行體能測試(詳見附件1)。
1、筆試(時間為8月26日)。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筆試內容為綜合能力測試,卷面分為100分,測試考生綜合知識和能力。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屆時報考人員可登錄海滄區政府網查詢筆試成績。
2、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請關注海滄區政府網站通知)。每個崗位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中,按崗位擬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若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者不足1:3的比例,則按實際達到合格線人數進入面試。面試總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按崗位擬聘人數1:1的比例進入面試者,合格線為70分。面試分占綜合成績的50%。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以適應崗位要求的基本素質為考試主要內容,實行當場評分。每個崗位面試結束,即公布該崗位成績。面試考官由招聘工作小組確定,由5人組成。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總分和折算過程的中間數據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數點后2位。
3、體能測試。部分崗位需要體能測試(詳見附件1),參加體能測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確定為擬面試人員,以“合格”與否判斷是否進入面試,不折算分值。體能測試標準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公政治〔2010〕455號)設置,詳見《體能測試內容及標準》(附件3)、《體能測試規則》(附件4)。具體測試時間和地點屆時詳見海滄區政府網通知,不可申請緩考,未按通知時間到場并按統一安排參加測試者即視為自動放棄。
(四)體檢與考核(具體時間、地點請關注海滄區政府網站通知)
1、體檢和考核人選從筆試、面試成績均合格者中,根據綜合總分排名順序,按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綜合總分相同者,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和考核;若綜合總分、面試成績都相同,由面試組織部門組織重新進行面試,以重新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和考核。體檢由區非在編雇用人員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文件的要求,具體檢測方法由體檢醫院結合實際確定。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女性報考者因懷孕、哺乳期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相應的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2、考核。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招聘單位派出考核組到擬聘用人員的工作單位、學校、村(居)委會或居住地派出所,對其進行全面考核,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審核。
3、在面試后、辦理聘用等入職手續前,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或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考核資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決定是否按綜合總分排名依次遞補(每個崗位僅可遞補一次,擬遞補人員自動放棄遞補資格或其他原因未能實施遞補的,均不再順延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1、對報經區非在編雇用人員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海滄區政府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
2、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根據海滄區非在編雇用人員聘用的相關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六)工資及待遇
1、聘用人員工資及待遇按海滄區非在編雇用人員工資和福利待遇標準執行。
2、聘用人員按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稅。
四、崗位信息表中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年齡、工作經歷(經驗)、戶籍、資格證書的資歷要求計算到報名截止日(2017年8月15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計。如:最高年齡要求30歲是指1987年8月15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員。
(二)此次招聘考試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7年)》(附件5,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進行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報考者報名時要如實填寫(只字不差)所學專業,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和境外學歷(位)(含與境外院校聯合辦學由境外院校頒發證書,下同)所學專業以教育部學歷(位)認證部門(專指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下同)出具的學歷(位)認證報告或證明材料上注明的為準。
將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須符合《專業指導目錄》中“××類”下所列專業;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報考者所學專業須符合所列專業。
報考者所學專業不在《專業指導目錄》中,或報考者對專業審核有異議的,可向招聘單位說明,并提供所學專業主干課程以及所在院校相關證明材料,由招聘單位會同海滄區非在編雇用人員招聘領導小組按照相近、相似原則進行認定。
學歷要求“××”含××及以上學歷,如“本科”含本科及以上學歷。
(三)持下述學歷(位)報考人員應于報名時提供書面認證報告或可進行學歷學位認證查詢,具體如下:
1、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屬國內院校與國(境)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2、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位)及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報考者的學歷必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有學位條件要求的,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雙學歷(位)報考人員用于報考的學歷(位)證書如非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學歷(位)的參照執行。
3、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者,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者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sxwszy.fjedu.gov.cn上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或按規定經過學歷(位)認證。
除了明確要求全日制專業條件的崗位,報考者專業可以按照本人收錄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輔修專業予以認定。輔修專業對應的學位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上可查詢。福建省教育廳網站“輔修專業”便捷查詢窗口http://fxzy.fjedu.gov.cn電子注冊的《輔修專業證書》,不作為報考崗位所需專業對應的學歷和學位的查詢依據。
4、情況特殊未能及時提供認證報告或不能查詢認證的,經招聘單位報海滄區非在編雇用人員招聘領導小組核準,報考人員可做出書面承諾后先行參加考試。書面承諾內容應含個人身份信息、報考崗位信息、認證報告延長提交的時限(原則上不超過30天,確需超過30天的,須報海滄區非在編雇用人員招聘領導小組另行研究同意,最長再延長20天),并表明未能在承諾期限內提交認證報告或可查詢認證或認證的有關內容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及報考要求時自愿放棄考試及聘用資格。其中,以學歷(位)認證部門出具的證明報考的,須向招聘單位書面承諾提供正式書面認證報告或可查詢認證的具體日期,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相應資格。認證報告注明的專業與崗位要求的專業不符,或認證報告無法認可相應學歷(位)的,取消本次招聘考試(或聘用)資格。
5、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資格”,報考人員須提供相應的資格證書。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工作經歷”是指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均視為具有工作經歷。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驗或工作經歷。
五、其他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若因報考人員本人原因無法聯系的,則視為放棄考試及聘用資格。
2、經招考聘用的人員,與海滄區勞務派遣公司簽定勞動合同,在我區最低服務年限為2年。招聘的人員應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根據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與招考工作有關的信息,將及時在海滄區政府網站(www.haicang.gov.cn)發布,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不另行通知。
5、本簡章僅適用于此次公開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海滄區非在編雇用人員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電話:6589371。
廈門市海滄區非在編雇用人員招聘領導小組
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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