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肅平涼市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平涼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平涼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暫行)》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平涼市市直6個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及技能條件。其中,應聘人員同一畢業證上標注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方向)應當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方向)一致。專業目錄參照《2016年甘肅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專業分類參考目錄(試行)》(附件3)執行。
4.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
5.年齡為18周歲以上(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取得多個層次學歷的應聘人員,按照與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和專業相符的年齡條件報名。
6.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平涼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7.下列人員不得參加本次招聘:試用期未滿的、年度考核曾被確定為基本稱職(合格)及以下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曾受黨、政紀處分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地點。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每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2017年8月8日-8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在市人社局10樓會議室(綠地廣場東側)報名。
2.報名材料。應聘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相關任職資格、從業資格證件等招聘崗位要求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同時,提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吋彩色照片3張。
在職人員還須按應聘崗位要求,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按人事管理權限,市屬單位須主管部門加注同意報考意見,縣區、鄉鎮單位須主管部門及同級組織或人社部門加注同意報考意見)。
服務期滿的各類基層服務項目人員要根據自己的服務項目,由所在地縣(區)組織、團委、人社、教育、衛生部門出具服務期滿及考核合格證明。
3.資格審查。根據應聘人員填寫的《平涼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市直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嚴格按照規定的招聘條件和招聘崗位所需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繳納報名考試費150元。應聘人員應對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取消其應聘資格。
4.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應聘人員于2017年8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憑身份證在平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09室領取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選拔
考試選拔分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按招聘崗位分類進行。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總分100分。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之比),不足3∶1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劃定合格線,經市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在筆試前書面通知應聘者。筆試成績達不到合格線者,不得參加面試。
筆試定于8月12日進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題范圍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
2.面試。面試采取專業能力測試方式,總分100分。面試人選按報考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3:1的比例確定。達不到3:1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劃定合格線,經市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在面試前書面通知應聘者。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線者,取消其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資格。
面試及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另行通知。
3.最終成績確定。應聘人員的最終成績按照6:4的比例確定,即最終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和最終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兩項考試中有一項缺考或成績為零分者,無最終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各招聘崗位依據本崗位最終成績排序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最終成績相同情況下,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人員。體檢、考察工作按招聘計劃1:1確定人選,由市直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安排進行。
1.體檢。體檢按有關規定在指定的醫院進行,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相關修訂標準實施。擬聘人員對體檢結論如有異議,須在公布體檢結論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在指定時間、指定醫院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和復檢費用均由體檢者本人自理。
體檢中因有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該崗位最終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達不到劃定的合格線者,不得遞補)。
2.考察。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對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考察中因有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該崗位最終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達不到劃定的合格線及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遞補)。
五、公示聘用
對擬招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發現有弄虛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招聘資格,并按規定確定替補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對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六、聘用待遇
招聘人員占事業編制,其待遇按市直事業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確定。
七、注意事項
1.“中國·平涼”門戶網和平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是發布本次公開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網站,在整個招聘工作期間,應聘人員應在上述網站及時關注相關公告、公示、通知等有關信息。
2.應聘人員持《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或公安部門出具帶有影像的戶籍證明),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3.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培訓。
九、監督檢查
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正、透明,由市人社局等部門紀檢組進行全程監督(市人社局監督電話:0933—8263683);市公安局監督電話:0933—5960019;市環境保護局:0933—8212966;市民政局監督電話0933—8212125)。
本公告由市直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933—8211433)。
點擊下載文件:附件1平涼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點擊下載文件:附件2《平涼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xls
點擊下載文件:附件3《2016年甘肅省考試錄用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專業分類參考目錄(試行)》.doc
平涼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