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公安廳事業編制招聘198人簡章
2017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新人社發〔2013〕141號)及《關于設立新疆互聯網安全管理中心等機構編制事宜的通知》(新黨編辦〔2014〕162號)等文件精神,2017年自治區公安廳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98名,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2017年自治區公安廳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招聘范圍
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者均可報名應聘。
三、發布招聘信息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xjrsks.com.cn、自治區公安廳網站http://www.xjgat.gov.cn及各州市地人社局、公安局網上發布招聘信息。
四、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新疆戶籍或生源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
2、新疆大中專院校的內地生源畢業生;
3、俄語、阿拉伯語、土耳其語、烏爾都語、普什圖語等小語種考生不限制戶籍和生源地;
4、在疆工作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包括: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和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含村村都有大學生工程人員);上述人員中服務期規定一年的須服務滿八個月以上,服務期規定兩年的須服務滿十六個月以上,服務期規定三年的須服務滿二十四個月。服務期計算截止時間:2017年8月8日。
上述人員應具有經國家、省(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自治區(含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學歷。
(二)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自治區統一組織選派充實到基層鄉鎮工作服務期未滿的人員(服務期規定一年的未滿八個月,服務期規定兩年的未滿十六個月,服務期規定三年的未滿二十四個月);
2、自治區統一選派赴援疆省(市)培養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3、近三年來,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聘)過程中有作弊、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人員。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及以下(即:1986年8月9日至1999年8月8日出生);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1年8月9日至1999年8月8日出生);18周歲及以上,40周歲及以下(即:1976年8月9日至1999年8月8日出生)。其余年齡段以此類推;
6、報考公安廳職位的考生需取得相應的學位、學歷證書;
7、符合公安機關政審考察有關規定(見附件1:報考說明);
8、具備招聘職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五、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7年8月9日10:00-8月18日18:00
(二)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三)技術咨詢電話:0991-4685800
政策咨詢電話:0991-5586051
登陸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xjrsks.com.cn)查閱《報名流程》,按照網上提示提交個人信息、上傳照片、繳納費用及下載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
對不具備網絡報名和準考證打印條件的考生,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安廳可給予指導,并提供相應的幫助。
報名費和筆試費標準。報名、筆試費用按照自治區物價局有關規定執行。報名費每人15元,筆試費每人40元。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或憑其家庭所在縣(市、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經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確認后,可免報名、筆試費用。
(四)報考人員所填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凡提供虛假報告申請資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五)每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
(六)專業要求參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7)(試行)》。
(七)應聘同一崗位,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應不低于3:1(艱苦行業、急需緊缺專業等特殊崗位,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后可調整為2:1)。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后,可調整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小語種等急需緊缺專業職位不設開考比例。
(八)根據相關政策,可為我區公安革命烈士、被公安部授予或追授為一級、二級公安系統英雄模范稱號的公安民警子女或直系親屬單設職位,不設開考比例。
六、筆試
(一)筆試時間:2017年9月9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網上準考證打印時間:2017年9月4日起至考試結束,在烏魯木齊市統一設置考點)。
(二)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驗》,考試內容為包含行政能力測試和寫作的綜合試卷,使用國家通用文字統一命制,時間150分鐘,滿分150分。
(三)對下列人員給予筆試加分政策:
1、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2、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期規定一年的須服務滿八個月,服務期規定兩年的須服務滿十六個月,服務期規定三年的須服務滿二十四個月),筆試成績加5分;
3、符合上述多項條件者,不累計加分;不符合加分條件,已加分并入闈面試的人員,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條件,因個人原因沒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四)筆試成績擬于2017年9月14日,在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xjrsks.com.cn)查詢。面試入闈情況、資格審查時間及注意事項有關要求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安廳官方網站公布。
(五)面試入闈的確定:在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則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招錄1至2人的崗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招錄3人及以上的崗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員,出現的空缺崗位列入調劑崗位范圍。
七、資格復審
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9月17日-9月18日。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安廳按相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面試入闈人員相關材料、任職資格基本條件進行審查。
應聘者畢業證書取得時間、遷移戶籍、公安機關協警及在疆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其余相關證明等計算時間截止:2017年8月8日。
面試入闈人員需持下載的《報名表》、準考證以及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和招考崗位需要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資格復審部門進行復審,其中:
(一)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管理辦公室(團委)相關證明;
(二)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地州市以上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相關證明;
(三)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聘用人員與原用工單位之間簽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須由本人自行與原用工單位解除相關約定;
(四)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
(五)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資歷證明原件、復印件;
(六)指定時間內未能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視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可根據該職位筆試合格成績排名按比例依次遞補;
(七)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可根據該職位筆試合格成績排名按比例依次遞補。
八、面試
(一)面試時間:2017年9月21日-9月22日。面試地點及注意事項等事宜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安廳官方網站向社會公布。面試費由各地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收取。
(二)參加面試的考生在正式面試開始前30分鐘到達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正式開始后到達候考地點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滿分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四)面試結束后,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安廳官方網站上公布面試成績、總成績、體能測試及體檢時間、集中地點及注意事項。
(五)總分計算方法:
1、管理崗位總成績=筆試總成績÷1.5×50%+面試成績×50%;
2、專業技術崗位總成績=筆試總成績÷1.5×40%+面試成績×60%。
總成績核算精確到小數點后2位,如有總成績相同的應聘者,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九、體能測試
報考新疆互聯網安全管理中心職位的人員,須按要求進行體能測評。
體能測試時間:2017年9月24日。體能測試地點及注意事項等事宜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安廳官方網站向社會公布。體能測評按招考職位計劃人數1︰2的比例,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體能測評。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出現空缺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次遞補。
體能測評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附件2)執行,體能測評只進行一次。
十、體檢
體檢時間:2017年9月25日。
參加體檢人員根據總成績,按報考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由自治區公安廳統一組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民警察招錄有關規定執行,其中視力適用“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不合格”。
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要求復查的,經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另選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復查一次。復查結果為最終結果。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因體檢不合格或自行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崗位,根據總成績依次遞補。
十一、考察
考察時間:2017年10月中旬結束。
(一)自治區公安廳將根據政審相關規定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家庭社會關系等方面的情況。
(二)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崗位,根據總成績依次遞補。
十二、公示
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對面試、體檢、考察全部合格人員的擬錄用人員,在自治區人社廳網站、公安廳主頁上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
十三、調劑
崗位空缺的,調劑補錄須從入圍面試、成績合格且符合調劑崗位條件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遞補,并對調劑補錄人員進行體檢、考察、公示。
十四、聘用
依據人事管理權限及相關法律法規,擬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同時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最低服務期協議。試用期1年,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辦理聘用手續。未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簽訂聘用合同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十五、組織實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公安廳組織實施。
十六、監督
自治區紀委駐公安廳紀檢組全程監督本次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991-5586027。
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公安廳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社會各界以及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秉公辦理,保證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七、其他要求
(一)參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員,與考生之間有親屬關系以有其他可能影響考試利害關系的,實行公務回避。
(二)對違反規定的考官、工作人員以及報考人員按規定進行查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對違反規定及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負。
(五)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均以報考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方網站、公安廳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附件:1、報考說明。
3、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xlsx(下載)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
2017年8月8日
附件1:
報考說明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政審不合格:
一、在維護祖國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中,認識含混、態度曖昧,被公安機關列為幫教對象的。
二、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受過治安處罰的。
三、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四、因嚴重違反紀律、規章制度被單位開除、辭退或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五、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六、參加過“法輪功”等邪教或者帶有黑社會性質等其他非法組織的。
七、有過吸毒史的。
八、配偶、直系親屬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親屬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九、配偶、直系親屬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親屬中有因參與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動被判刑或者勞動教養的。
十、配偶、直系親屬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親屬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或者是“法輪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組織成員的。
十一、其他不適合在公安機關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