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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貴州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59人簡章

來源:納雍縣人民政府網 2017-08-09 14:30:38

  納雍縣2017年第四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和《關于抓好<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貫徹落實切實做好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黔人社廳通〔2017〕221號)的有關規定,經納雍縣委常委會研究同意,納雍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核編,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崗,并報經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畢人社復〔2017〕453號),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9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納雍縣2017年第四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公開招聘的原則及程序


  (一)堅持因事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招聘工作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考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職位


  招聘職位詳見《納雍縣2017年第四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附件1)。招聘專業嚴格按照貴州省公務員局公布的《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參考專業目錄(試行)》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設置。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三)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9年8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1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


  (四)學歷要求詳見《職位表》(2017年應屆畢業生2017年12月31日前須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


  (五)作“納雍縣戶籍或生源”限制的職位,限截止到2017年8月8日戶籍在納雍縣或納雍縣生源的人員。“納雍縣生源”是指原為納雍縣戶籍,通過國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學考試到縣外學習、工作的人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二)截止2017年8月8日,仍在服務期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崗教師”和“納雍縣駐村特崗扶貧工作人員”;


  (三)截止2017年8月8日仍在服務期的計生特崗工作人員和正式聘用后的計生特崗工作人員;


  (四)截止2017年8月8日仍在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在編人員;


  (五)截止2017年8月8日仍在讀的全日制非2017屆畢業生;


  (六)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未結案的人員;


  (七)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八)在各級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九)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十)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十一)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十二)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發布招聘公告時間:2017年8月8日,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上發布。


  (二)網上報名程序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報名。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報考人員于2017年8月18日9:00—8月21日16:00以前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2.報考人員根據所報職位要求,仔細閱讀和填寫《納雍縣2017年第四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附件2),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并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報考人員在提交報名信息并成功上傳照片或審核未過修改報名信息后,都需進行報名確認操作。點擊“報名確認”按鈕后,審核單位才能對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審核;若不進行報名確認,審核單位將無法審核報名信息。在報名結束前不進行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即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報名確認后,報考信息將不可再修改。


  報考人員必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中所規定的招聘條件和《職位表》(附件1)中的各項要求,確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之后再進行填報。否則,錯報、誤報和瞞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應聘人員提供的應聘材料信息不實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惡意擾亂公開招聘工作秩序或者偽造學歷學位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應聘資格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并作嚴肅處理。因資格審查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并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公開招聘過程任一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招聘簡章》要求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


  3.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職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招聘職位計劃減少或取消的情況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布。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工作人員審核同意后,給予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不符合改報條件的,及時辦理退費手續。提交書面改報申請的時間為2017年8月25日9:00至16:00。


  4.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其他信息有誤的,須本人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書面申請,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由畢節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修改。


  5.2017年8月21日16: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2017年8月22日16: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不得修改),招聘單位在2017年8月23日16: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考生應準確留下聯系電話,并保持電話通暢。


  6.原則上要求本人親自報名和填寫相關信息,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為填寫報名信息的,視為應聘人員本人填寫,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關責任。


  (三)網上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要求。資格初審由招考單位負責。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在提交《報名表》后48小時內審核完畢。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信息須為本人真實情況,若有虛假、遺漏、錯誤,責任自負),對照《招聘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經資格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經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向本人說明理由。資格初審時間為2017年8月18日9:00—2017年8月23日16:00。


  2.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報名費,網上報名確認及繳費時間為2017年8月18日9:00—2017年8月24日16:00。在規定時間內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3.網上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請于2017年9月4日9:00—2017年9月7日17: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畢節市人事考試中心(0857-8222949)。


  政策咨詢電話: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57-3531064)。


  五、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筆試時間:2017年9月9日上午9:00-11:30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150分)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將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布。筆試缺考或筆試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六、資格復審


  在筆試結束后,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實施。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審查地點: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納雍縣文昌街道沿河街)。


  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按照《招聘簡章》、報考人員網上打印的《報名表》(附件2)和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復審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招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報名表》(附件2)2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2017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提供《就業推薦表》或學校證明);


  3.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證件照3張;


  4.應聘限招納雍縣戶籍或納雍縣生源22、24職位的考生,須提交戶口簿原件或納雍縣教育局招生辦出具的生源地證明;


  5.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隱瞞身份以無業人員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查實后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和職位調整情況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上公示。


  七、面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


  面試人員為公示無異議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


  進入面試考生須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面試準考證》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具體見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未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所缺職位不再遞補。


  (二)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1.5×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職位計劃數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進入下一環節,若總成績、筆試成績均相同的,通過復試面試的方式確定進入下一環節的對象。


  八、體檢


  面試結束后即進入體檢環節。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體檢必須按規定時間在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由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通知,具體詳見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公告。


  九、考察政審


  考察政審工作由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招聘單位具體實施。考察政審應當組成考察政審組,考察政審組由兩人及以上組成。考察政審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認真查閱考生檔案,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政審材料、作出政審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計生狀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定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經審定有《招聘簡章》“以下人員不得報考”所列情況之一或2017年應屆畢業生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十、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審批


  對公示期滿無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再報畢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根據相關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在整個招聘中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政審、公示結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職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察合格的,簽訂聘用合同,并報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在我縣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五年服務期限未滿者不得有參加其他單位招聘、工作調動、辭職等離開工作崗位的行為。


  十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招聘工作的具體事宜。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主動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857—3531064(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錄股)


  監督電話:0857—3532825(納雍縣紀委監察局黨風政風監督室)


  (二)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三)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納雍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本次招聘工作相關通知、公告、信息等將在納雍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gznayong.gov.cn/)上發布。考生應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密切關注招聘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讀公告、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的,責任自負。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盡事宜,由招聘辦另行通知。


  附件:納雍縣2017年第四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納雍縣2017年第四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納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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