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吉安永新縣政府辦公室選調文秘2人公告
來源:永新縣人政府網
2017-08-09 15:44:27
永新縣政府辦公室公開選調文秘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永新縣政府辦公室擬面向全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2名政務文秘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堅持能力素質與崗位要求相適應,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二、選調范圍、人數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全縣黨政機關、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二)選調崗位人數。縣政府辦公室政務文秘人員2名。
(三)報考條件。
1.政治可靠、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吃苦耐勞,熱愛政務文秘工作,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團結協作精神;
2.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3.年齡30周歲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含試用期)及以上工作經歷;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崗位所要求的身體條件;
7.因崗位特殊要求,限男性;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②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③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公告
在永新縣政府網站等媒體發布公開選調公告。
(二)報名
1.報名地點、時間。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點為永新縣政府辦公室督查室(縣政府后院),報名時間為2017年8月10日—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報名材料。報考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永新縣政府辦公室公開選調文秘人員報名登記表》、《報考誠信承諾書》(一式一份);②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③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張;④近年來在縣級以上報紙、刊物發表文章的原件和復印件。
3.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發現弄虛作假、條件不符的,取消其選調資格。選調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低于1:5,則調減職位計劃數。
(三)筆試
采用閉卷方式,實行百分制。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確定入闈調研人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調研。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調研
按照調研題目進行調研,再根據調研情況撰寫調研文章,根據調研文章確定調研成績。調研成績實行百分制,主要考察綜合文稿的寫作能力。考生自愿放棄入闈調研資格的,應提前3個工作日向永新縣政府辦公室公開選調文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書面申請,否則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因考生自愿放棄等情況出現入闈調研名額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調研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調研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和調研成績各占50%),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崗位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并進行網上公布。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相關標準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主要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現實表現情況及對選調崗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
(七)確定人選
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自愿放棄等情況出現選調職位空缺,將按照考試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再經體檢考察后確定擬選調人選,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八)試用和辦理手續
對擬選調文秘人員進行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按干部調配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未滿規定服務年限的,辦理借調手續)。
四、其他事項
1.凡發現弄虛作假和考試舞弊,以及不按規定及時提交自愿放棄聲明的,記入選調人員誠信檔案。
2.本次選調未盡事宜由永新縣政府辦公室公開選調文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并及時發布,有關事項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96-7722121、7717359(縣政府辦)
監督電話:0796-7722060(縣紀委監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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