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將集中清查省直行政事業單位存量公有住房
來源:華聲在線
2017-08-10 09:00:36
原標題:湖南將集中清查省直行政事業單位存量公有住房
省直行政事業單位存量公有住房有多少套?不同存量公有住房分別作什么用途?住房租金標準分別是多少?
接下來的一年時間里,全省將對省直行政事業單位存量公有住房進行集中清查,以便規范管理。以后的存量公有住房,將統一產權登記、統一調劑配租、統一租金標準。
華聲在線長沙訊 日前,省委省政府下發文件,對省直行政事業單位存量公有住房開展集中清查。通知稱,從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用一年左右時間開展一次省直存量公有住房集中清查工作,摸清省直行政事業單位存量公有住房底數,規范管理,建立存量公有住房統一產權登記、統一調劑配租、統一租金標準、統一維修維護、統一資產處置管理的“五統一”工作機制,盤活資源,更好發揮效益。
這次清查范圍包括省直行政事業單位的所有存量公有住房,納入清查的單位包括省本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省直屬事業單位,各民主黨派省委,省工商聯,省本級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及所屬事業單位。
存量公有住房清查工作是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省委九項規定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國有資產清查的重要內容。在省級住房保障工作聯席會議領導下,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成立省直行政事業單位存量公有住房集中清查工作辦公室。這次的清查由各省直行政事業單位“一把手”擔任各單位清查工作主要負責人,要采取會議、走訪、查閱歷史檔案等多種途徑和方式,逐棟逐門進行排查。
通知要求,對于住房使用情況,要查清是否如下情況及其套數:本單位職工單戶承租、本單位多戶合租、本單位職工親屬使用、本單位職工轉租他人、本單位職工商用、非本單位職工占用、單位出租商用、單位用作倉儲、空置、其他情況如用作拆遷安置或職工遺屬使用等。
目前住房使用人情況,要查清實際使用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工作單位、是否簽訂承租合同、承租到期時間、租金等情況。如果是多戶合租,則需登記合租各實際使用人情況及分攤的租金。
通知要求,今年12月底之前,要完成清查、形成清查整改方案并按照方案對照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整改。明年3月底前,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將與有關部門協商制定《省直行政事業單位存量公有住房管理辦法》,報批后組織實施,建立存量公有住房“五統一”長效管理機制。
通知要求各部門各單位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填報基礎數據,杜絕錯報、漏報、瞞報等情況的發生。對清查工作態度消極、敷衍塞責、隱瞞不報的,要依紀依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