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東臨沂郯城縣事業單位考選8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經研究同意,我縣部分事業單位擬面向全縣公開考選部分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選崗位和數量
本次公開考選工作人員共8名,均為事業崗位,其中:郯城縣人力資源開發服務管理辦公室2人,郯城縣社會保險事務管理中心3人,郯城縣電子商務服務中心3人。
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2017年郯城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考選工作人員計劃表》。
二、報考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考范圍
郯城縣內各事業單位(不含市以上駐郯單位)中符合條件的在編、在職人員。
(二)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須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參加工作滿一年(2016年8月7日前參加工作),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8月7日以后出生),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未經組織審核同意推薦的;
2、尚在試用期的;
3、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按照有關回避規定應當回避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選方法和程序
1、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7年8月14日—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報名地點: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師郯路15號郯城縣人社局1213室)。
報考人員須填寫附件2《公開考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正反面打印)和附件3《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由本人持2張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色照片(與報名登記表同底版,照片背后注明工作單位和姓名)和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經所在單位、部門黨委(黨組)同意后,出具同意報考介紹信(寫明工作年限,每人1張,教育、衛生系統人員報考的,還需同時提報縣教育局、縣衛計局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報名費每人100元。每位報名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對最終確定的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考選崗位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經公開考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劃。
資格審查貫穿考選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報考范圍和條件的,隨時取消資格;弄虛作假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一次性集中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結束后統一公布成績。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綜合分析、組織協調、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等方面的能力。面試按百分制計分,現場打分,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統一宣布。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如同一崗位應考人員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優先的原則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提交公開考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
筆試、面試及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5、考察和體檢
成立考察小組,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同時,對其是否符合職位要求作出評價。參照國家公務員考試體檢的有關內容,組織人選到指定醫院進行體驗。對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經公開考選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從報考該崗位參加面試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選,并按規定進行考察和體檢。
6、確定人選和辦理調動手續
經考察和體檢合格后,按照有關程序,研究確定擬錄用人選并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未發現影響使用問題的,確定試用人選,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間工資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相關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咨詢電話:
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539-6107002
縣商務局辦公室:0539-6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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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縣事業單位招考領導小組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