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東日照嵐山區愛心超市扶貧公益性崗位招聘6人公告
根據《日照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日照市政府令第113號)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就業困難人員,安排到嵐山區“愛心超市”工作,“愛心超市”工作地點在嵐山區科技孵化器電商創業園院內(區委黨校后側),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認定的日照市戶籍就業困難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在公益性崗位安置。
1.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的城鎮失業人員;
2.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3.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
4.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父親或者母親;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6.持有《殘疾人證》人員;
7.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
9.特困家庭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10.全區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優先。
相關用語含義: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是指2人及以上的城鎮居民家庭中,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人員均處于失業狀態,且無經營性、投資性收入家庭中的人員;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指有勞動能力和轉移就業愿望的家庭成員,未從事二三產業,也未從事高效農業,2人及以上、經當地扶貧部門按規定確認的農業低收入家庭中的人員;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是指失業期內,本人填寫《求職登記表》3次以上,經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職業介紹服務后、非因本人原因仍未能就業的城鎮失業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辭退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持身份證、畢業證、戶口簿等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6張,現場填寫《日照市公益性崗位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已認定就業困難人員帶已認定就業困難的《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未認定就業困難現場申領就業困難認定材料,請于8月10日下午17:00前將認定就業困難材料報送區就業辦,逾期未報送的視為放棄本次報名資格。
報名時間:2017年8月8日8:30—8月9日18:00
報名地點:嵐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一樓2號窗口
聯系人:蘇循娜
聯系電話:2616759
三、招聘方式
報名結束后,由區人社局負責報名材料匯總審核,確定擬錄用名單,經公示后辦理公益性崗位錄用手續。報名人數如超過開發計劃數,由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區扶貧辦、區民政局,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采取面試的方式擇優聘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面試合格分數線應在60分以上。
四、相關待遇及管理
被聘用人員月工資為2200元,繳納養老、醫療、生育、失業、工傷五險(個人承擔部分自行負擔)。服務期3年,服務期滿后,根據公益性崗位管理規定不再聘用,解除勞動合同。合同終止后亦不享受經濟補償金等待遇。對被聘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管理,日常管理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共同負責,民政局負責業務培訓和指導。
日照市嵐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日照市嵐山區財政局
日照市嵐山區扶貧工作辦公室 日照市嵐山區民政局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