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慶大足區公開考核招聘基層事業單位27人公告
來源: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7-08-10 15:07:27
大足區2017年面向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和定向小學全科教師 公開考核招聘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切實加強我區基層教育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快我區教育衛生事業發展,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和定向小學全科教師公開考核招聘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
本次考核招聘名額27名,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符合本次考核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以下人員不屬于考核招聘范圍: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未取得協議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未取得協議要求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齡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現場報名時);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符合崗位考核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附件1);
4.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報名,按各報考崗位競爭,分別聘用。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具體要求:即日起至8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止。報名地點:報學校崗位的為大足區教委人事科(聯系電話:023-64381723),報醫院崗位的為大足區衛計委人事科(聯系電話:023-43722071,02343722061)。
由大足區人力社保局會同主管部門對報名人員基本情況進行審查,各報考人員需現場提交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其復印件1份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本人不能到場的可委托參加資格審查,須出示委托人的委托書、相關資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資格審查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
五、考核
由大足區人力社保局會同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組成考核組,對確定的考核對象進行考核。具體考核時間地點在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學校崗位的以大足區教委通知為準,報醫院崗位的以大足區衛計委通知為準。
考核方式:采取面試與在校學業成績綜合考量的方式進行。
面試考核分值為100分。報學校崗位的面試考核采用上課或談話答辯或技能操作的方式進行,報醫院崗位的面試考核采用結構化面試或談話答辯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當場公布。考生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成績最后結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該面試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50%+學生在校必修課可量化學業成績(折算成百分制)×50%。學生在校可量化學業成績補考科目只能計算為60分。考核總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六、體檢
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要求, 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機構進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不再遞補。
七、選崗
根據招聘崗位有關要求,按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由本人依次選擇聘用單位,若考試總成績并列,則按面試成績、量化學業成績的順序高者優先進行選崗。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以及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九、公示
考核成績、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結果等相關事宜,可登陸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lbj.dazu.gov.cn)查詢。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院校、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等。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大足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后,按《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聘用人員與招聘事業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應按照有關協議和政策規定與聘用人員約定最低服務期限,明確違約責任。在最低服務期限內,不得參加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招聘(錄),其他單位不得以借調、幫助工作等方式將其借出或調走。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考生在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
十一、紀律要求
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的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大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重慶市大足區人力社保局咨詢電話:023—43780636。
附件下載>>>
1. 大足區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 大足區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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