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業單位工資調整 教師工資不再跟職稱掛鉤
來源:北方新報
2017-08-11 09:27:56
原標題:公務員事業單位工資調整,教師工資不再跟職稱掛鉤!
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表示,國務院已經下發了調整公務員基本工資、事業單位人員基本工資、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費的三個方案。具體來看, 本次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基本工資普漲,重點是向基層傾斜。
像公務員中最低級別的辦事員,基本工資標準是由630元提至1320元;事業單位中最低級別的工 人、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分別由610元、630元、3150元,提升至1280元、1320元、6940元。中小學教師、醫院護士的基 本工資標準提高10%。此外,不同級別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費也都有提高。
取消中、小學教師職稱工資
目前教師工資以職稱取酬,由于學校中、高級職稱有名額限制的,特別是高級。達到條件的教師遠遠多于限制的名額,造成資歷、學歷、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教師之間(尤其農村義務教育的教師)收入差距過大:高級與初級相差接近一半,而且嚴重影響退休待遇。
辦好學校,要靠90%以上教師。以教師職稱高低定工資,不僅不能真正的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大部分教師職稱原因收入差距過大,嚴重影響工作效率,特別是沒有晉上級職稱希望的,后遺癥一大堆。因為教師也是人,也存在心理失衡問題。在失衡心理的驅使下,導致師資流失嚴重,無法跳槽的教師,產生的不良后果將越來越多,于是每次中、高級教師職稱評聘,教師之間、教師與領導、教師與聘委矛盾重重,給腐敗有機可趁。
因為職稱取酬的收入差距,有著太多的人為色彩,由此造成的不公平感最為強烈,教師工資以職稱取酬政策影響安定、破壞公平、損害干群關系、對和諧社會的構建造成嚴重威脅。為防止分配不公已日益從經濟問題造成民生問題演變為嚴重社會問題,因此通過工資改革"限高、穩中、托低",逐漸淡化職稱工資,或取消中、小學教師職稱工資。建立效率與公平辯證統一的收入分配,勢在必行。
提升教師幸福感不止于漲工資
教育話題是每年"兩會"的熱點,今年委員、代表們普遍將重點放在農村教師群體上,提出了一些針對性的建議。劉長銘等多位委員提出要提高農村教師工資,在此基礎上湯建人委員還建議從基層選拔農村教師。
提高農村教師待遇的呼吁早已有之,客觀地說目前農村教師收入確實相對較低。劉長銘委員提到,大學生到農村支教的政策,結果是農村學校成了他們的畢業入職訓練班。在收入較低的情況下,農村學校不足以留住優質人才,教育質量也就得不到保障。委員們提出的兩個建議中,選拔基層教師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農村教師流失問題,但提高待遇顯然更為關鍵,畢竟即便是基層的教師,在考慮去留時待遇往往也是重要因素。
公務員工資方案
基本工資
辦事員2800元;科員3000元;副科級3100元;正科級3300元;副處級3600元;正處級4000元;副廳級4400元;正廳級5000元;副部級5500元;正部級6000元。
辦事員三周年按科員對待;科員五年按副科級對待;副科級十周年按正科級對待;正科級十周年按副處級對待;副處級十周年按正處級對待;正縣級十五周年按副廳對待;副廳級二十周年按正廳級對待;初次套改以累計年限對應的職務待遇確定基本工資。
工齡工資
每年60元,以虛年計算,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獎勵工資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發,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繼續發放。三年一調。
補助工資
車補,隨工資每月發放,標準=基本工資÷5,逢一進十。
取暖補助,一年發放一次,標準=基本工資÷3,逢一進十。
出勤補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無顧不至每日扣發30元,經單位領導批準的病假、事假和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等0元。三年一調。
山區補助,農村和山區公務員享受山區補助,標準=基本工資÷10,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地區差別補助,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地區差別工資。
除養老、醫療補助按現行政策執行外,公積金、獨生子女費等一切現行補助全部廢止。
新參加工作人員基本工資確定方法
高中、技校、中專以辦事員確定;大專以科員確定;本科以副科級確定;碩士以正科級確定。
退休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退休生活費
退休前工資×80%。三年一調。
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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