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洛陽汝陽縣引進研究生學歷人才40人方案
來源:汝陽縣人民政府
2017-08-14 13:11:37
汝陽縣2017年引進研究生學歷人才實施方案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吸引高層次人才到汝陽工作,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按照《中共汝陽縣委汝陽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提高人才工作服務水平的實施意見》(汝文〔2016〕6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引進 40名專業急需的研究生學歷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范圍和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海外留學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引才計劃
本次計劃引進研究生學歷人才40名,具體引進計劃和崗位詳見《汝陽縣2017年引進研究生學歷人才計劃表》(附件1)。
三、報名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獲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及學位和海外留學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及學位的(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8月31日之后出生);其中醫學專業人員工作經驗豐富、業績突出或取得中級以上職稱的可放寬至45周歲(1972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5.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及身體條件;
6.同一崗位報名的人員,中共黨員、有同類崗位工作經驗、業績突出的優先;
7.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下列情形者不得報名:
1.汝陽縣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4.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6.有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7.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四、引才程序
本次引進研究生學歷人才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由汝陽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實施。引進工作分為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審批和錄用等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11日至8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網上報名以接收郵件的顯示時間為準。
2.報名方法:本次人才引進采取現場報名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現場報名地點:汝陽縣人才辦(縣委辦公樓202室)。
現場報名時提交《汝陽縣2017年引進研究生學歷人才報名表》(見附件2)一式兩份,并提交以下相關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2)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5張;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學歷學位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海外留學研究生還需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有職稱及學術研究成果的可一并提供。
(4)在職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網上報名人員請登錄汝陽縣人民政府網(http://ry.ly.gov
.cn)、洛陽人才網縣區分站汝陽版(http://www.ryrsj.com),下載《汝陽縣2017年引進研究生學歷人才報名表》,按要求填寫后與相關證明材料(見附件3)一并發送至汝陽縣人才引進工作報名郵箱(ryrcyj@163.com)。在報名表中插入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電子照片。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提交報名材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面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資格審查
1.初審(2017年9月1日至9月7日)。報名人員請登錄本人報名郵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審查貫穿本次人才引進工作始終。考生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不符合規定資格條件以及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資料的,即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2.復審(2017年9月8日至9月15日)。網上初審通過人員需填寫《汝陽縣2017年引進研究生學歷人才報名表》(一式兩份),并持有效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張(與報名表上傳照片一致),到汝陽縣人才辦(縣委辦公樓202室)進行復審。
通過復審的人員,當場領取面試準考證。
(三)面試(2017年9月18日至9月30日)
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試人員在邏輯思維、組織協調、分析判斷、語言表達、人際溝通、臨場應變等方面的能力以及舉止儀表等。面試時間控制在10分鐘以內。
應試人員按電話通知要求,持身份證、面試準考證到指定地點統一參加面試。未按要求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依照《汝陽縣縣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相關標準,來汝復審及面試的交通費用憑票報銷,食宿費補助300元/天。
(四)體檢和考察
按計劃引進人數1:1.5(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考察采取審查檔案、走訪座談、函調等方式進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時,不再遞補。擬錄用人員必須提交個人承諾書,承諾書要寫明最低服務年限、遵守管理辦法、服從組織安排等內容。
(五)公示
擬引進人員在汝陽縣人民政府網、洛陽人才網縣區分站汝陽版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審批和錄用
經公示無異議后,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提請縣委常委會研究確定人選。經研究確定引進的研究生學歷人才,由縣編委、人事、財政等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所有錄用人員需按規定時間到崗工作,不能按時到崗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相關待遇
1.招聘人才使用全額撥款人才專項事業編制,試用期為一年;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可優先提拔重用。
2.引進的研究生學歷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工作合同后,一次性給予碩士研究生3萬元、博士研究生5萬元的安家費,同時在最低服務期限內碩士研究生享受每月1000元、博士研究生享受每月1500元的“研究生學歷人才特殊獎勵”,并在最低服務期限內免費提供單套住房(50㎡左右)。
3.引進的研究生學歷人才可納入縣拔尖人才隊伍進行跟蹤服務和管理。5年服務期滿并繼續在汝陽工作的,經用人單位及縣人才辦考核合格,報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每年發放3000元生活津貼。
4.發放“一卡通”。縣人才辦為引進的研究生學歷人才制作并發放《汝陽縣高層次人才卡》,實行“一卡通”服務。1、持卡可免費游覽縣內景點;2、持卡可免費乘坐縣內城市公交車;3、持卡在縣屬公立醫院就醫免收普通門診和專家門診掛號費,并優先安排檢查、治療;4、持卡可享受每年至少一次的免費體檢(1000元左右標準);5、持卡子女可在全縣范圍內自由擇校學習;6、持卡可享受其他相關待遇。
5.配偶愿意一同來汝工作的,由縣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按其原單位性質安排相應工作。暫時無法安排的,由縣政府負責安排公益性崗位。
6.保險政策。用人單位應及時為引進人才辦理或接轉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關系。
7.若引進的研究生學歷人才帶有科研項目或技術專利落戶汝陽的,由縣財政撥付專項經費,支持其興業發展。
六、管理措施
引進的研究生學歷人才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任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引進人才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崗位服務期限承諾書,明確最低服務期為5年,服務期從引進之日起計算。在服務期內,原則上不得申請調離汝陽,若服務期不滿調離汝陽的,不予辦理相關手續,已發放的安家費須全額退回。
七、信息發布
汝陽縣人民政府網、洛陽人才網縣區分站汝陽版為本次引進研究生學歷人才工作的指定平臺,有關引進人才的信息及相關事項通過上述平臺發布,請報名人員密切關注,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咨詢電話:0379-68258966
八、其他事宜
1.本方案中的優惠政策僅適用于本次引進的研究生學歷人才。
2.本次引進研究生學歷人才工作由汝陽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3.本次人才引進工作法律顧問:楊志斌(汝陽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
附件:
汝陽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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