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汕頭市殘聯直屬事業單位招聘33人公告
汕頭市殘聯直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汕市人[2009]269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有關規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號)和《關于轉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號)等的要求,汕頭市殘聯直屬事業單位因實際工作需要,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3名,其中汕頭市特殊教育學校26名,汕頭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2名,汕頭市殘疾人活動中心2名,汕頭市盲人按摩指導中心3名。現公告如下:
一、單位情況簡介
汕頭市特殊教育學校是汕頭市殘疾人聯合會管理事業單位,公益一類,正科級。主要任務: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執行國家特殊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承擔視障、孤獨癥、腦癱、智障等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和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工作;承接7周歲以上殘疾兒童、少年搶救性聽力語言康復訓練;承擔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汕頭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是汕頭市殘疾人聯合會管理事業單位,正科級,公益一類。主要任務:草擬全市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參與殘疾人勞動力資源和社會用工需求調查;開展殘疾人就業信息網絡建設和發布殘疾人就業信息工作;協助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及收取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工作;開展殘疾人職業培訓、職業指導、職業介紹、職業咨詢等工作。
汕頭市殘疾人活動中心是汕頭市殘疾人聯合會管理事業單位,正科級,公益一類。主要任務:承擔本市殘疾人教育培訓工作,開展殘疾人文體、娛樂活動;負責市殘疾人活動中心大樓的物業管理,為殘疾人提供綜合服務。
汕頭市盲人按摩指導中心是汕頭市殘疾人聯合會管理事業單位,正科級,公益一類。主要任務:協助政府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和實施全市盲人按摩行業管理的法規、政策,負責指導全市盲人按摩行業開展工作;為盲人保健按摩培訓、技術交流、資格評定、職務聘用提供服務;對盲人按摩機構進行檢查考核;開展各類盲人技能培訓。
二、招聘對象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 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汕頭市殘聯直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
5.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 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 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 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 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學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7. 2014、2015、2016年經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已被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8.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7年8月25日至27日。
報名地點:汕頭市長平路89號市殘聯大樓18樓會議室。
(三)報名程序。
1、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供如下材料:
(1)《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本人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殘疾人證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4張;
(5) 2014年8月27日至2017年8月27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市選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含農村社區,下同)擔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助理或村(居)委會主任助理等對象,報名時需提供省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等材料;
(5)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2、資格審查:由汕頭市殘聯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3、發放準考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由市殘聯發放準考證。
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領取地址:汕頭市長平路89號市殘聯大樓18樓會議室。
領準考證須提供報考者及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者視作自動放棄考試。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1個崗位。
2.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關信息、證件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善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考試資格。
3.2017年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報名,須于2017年9月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及職稱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4.報考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在報名表中詳細不間斷地記述相關工作經歷,并在報名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8月27日;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在編人員,需提供有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或聘用合同,非在編人員需提供有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或勞動合同;在企業或其他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工作的人員,需提供勞動合同,或工資證明,或社保證明。
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以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工作經歷。
5.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
(一)筆試。
1.筆試內容:教師崗位以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義務教育法和教師法為主,其他崗位以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為主。筆試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2.筆試的組織形式:筆試為閉卷形式,時間為90分鐘,應試人員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
3.筆試時間、地點及須知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4.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屬政策性加分對象的,包括2014年8月27日至2017年8月27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市選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含農村社區)擔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助理或村(居)委會主任助理等對象,筆試成績加5分。
5.筆試成績公布網站、時間: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同時在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汕頭人才網和汕頭市殘疾人聯合會網站上公布。
應聘人員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以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下載并填寫《應聘人員查分登記表》,送汕頭市殘聯申請查分。每個應聘人員只能申請查分一次。
分數核查的范圍限于:
(1)主觀題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
(2)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
(3)有違紀、違規、異常記錄的。
汕頭市殘聯在收到查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作出書面答復。經核查需要更改分數的,汕頭市殘聯將在3個工作日內更改網上公布的分數,并通知所涉及的應聘人員。
(二)面試。
1.面試人數的確定:面試對象按招考崗位擬招聘人數分段計算,具體計算函數為: 1、Y=2X(1≤X≤3);2、Y=1.5 X+1(3
2.面試對象的確定:各崗位面試人數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績高低順序確定。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3.面試人員名單公布時間: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公布。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方式和內容:全部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教師崗位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適應崗位專業要求的業務素質和專業技能進行綜合考評。其他崗位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和行政職業能力進行綜合考評。面試時間每人20分鐘。
6.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 60分。
(三)考試總成績。
1.教師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其他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依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2.未達合格線的,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3.考試總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公布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
1.依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2.體檢標準: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號)等規定執行。教師崗位體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其他崗位人員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3.體檢費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4.體檢時間及集中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1.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并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發布。
2.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擬聘人選公示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有關聘用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九、其他事項
(一)遞補聘用。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二)本次公開招聘的公告、筆試成績、入圍面試人選、考試總成績、體檢對象、考察人選、擬聘人選公示等事項按規定的時間同步在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rss.shantou.gov.cn/)汕頭人才網(http://www.strc.com.cn)和汕頭市殘聯網站(http://www.stcl.org.cn)公布。
(三)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十、本次公開招聘由汕頭市殘疾人聯合會組織實施。
十一、聯系部門、監督部門及電話
聯系部門:汕頭市殘疾人聯合會辦公室:88611886
監督部門:市紀委駐政法委紀檢組:88657557
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88179804
點擊下載>>>
汕頭市殘疾人聯合會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