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西撫州東鄉區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4人公告
來源:東鄉區人民政府
2017-08-15 13:59:49
東鄉區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改善優化區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撫州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撫人發〔2007〕3號)文件精神,經區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在全區范圍內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堅持編制員額內進人原則;堅持組織監督與群眾監督相結合的原則。
二、選調的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選調的范圍
全區范圍內在編在崗的全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報名的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
2、報考年齡35周歲以下指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指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稱職等級;
4、身體健康;
5、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新錄用在事業單位試用期未滿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方法和程序
(一)報名
1、報考人員持身份證、畢業證原件等相關證件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近期1寸免冠照2張到區人社局四樓報名。
2、報名時間: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4日
(二)資格審查
區人社局負責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選調考試資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
(三)選調計劃調減
報名人數與崗位擬選調人數不足3:1的,相應調減或取消該選調崗位,經區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可適當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
(四)考試
1、考試由區人社部門統一組織實施,筆試科目一門,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由公共筆試科目或公共筆試科目+專業筆試科目組成,具體見選調職位計劃表。筆試成績為公共筆試科目100分或公共筆試科目60分+專業筆試科目40分組成。
2、考試時間為2017年9月9日上午9:00—11:30;
3、考試地點:東鄉三中;
4、9月7日下午3:00—5:00報考人員到區人社局領取準考證;
5、公示考生成績。
(五)考核
根據考試成績,按計劃選調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核對象,參照《撫州市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方案》進行。如考試成績相等將依次按照學歷高者優先、年齡小者優先、工作經歷長者優先的原則確定。考核工作由選調辦公室負責實施,主要考核德、能、勤、績、廉等,考核不合格而出現缺額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依次遞補。
(六)體檢
考核對象經考核合格后,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因體檢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的人員,統一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八)試用
公示期滿后,公示結果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擬選調人員進入選調單位試用,試用期1個月。
選調試用期間,試用人員的工資關系、行政關系和黨組織關系保持不變,工作與所在單位脫鉤。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在選調試用環節,因考生自愿放棄或試用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
(九)調動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經區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報區政府審批后,辦理人員調動手續。
四、政策咨詢電話
1.本公告由區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人社局)負責解釋
2.區人社局政策咨詢電話:0794-7097961
江西省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條件設置指導目錄.doc
撫州市東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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