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公路管理局系統招聘300人公告
根據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監察廳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新人社發〔2013〕141號)有關規定,經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所屬公路管理局系統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00名,具體事宜如下:
一、單位簡介
自治區公路管理局是自治區交通運輸廳直接管理的副廳級事業單位,下設21個縣(處)級事業單位,是全區公路行業管理機構。主要負責全區國道、省道、高速公路、口岸、邊防公路、管轄范圍內專用公路的養護和質量管理以及公路沿線服務設施的管理;負責非經營性收費公路的運營與管理;根據交通運輸廳授權,負責全區農村公路質量監督工作;根據交通運輸廳安排,承擔部分公路建設任務。
二、招聘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范圍:符合崗位條件的應聘者均可報名。
(二)對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300名。
(三)戶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者可視為新疆戶籍或生源
(1)新疆戶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畢業生;
(2)新疆普通院校的內地生源畢業生;
(3)在新疆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含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和“大學生村官”(服務期限為1年的須服務滿8個月及以上,服務期限為2年的須服務滿16個月及以上);
(4)新疆戶籍人員的配偶或子女;
(5)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6)駐疆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或子女。
2.符合以下條件者可視為符合招聘單位所在地戶籍要求
(1)招聘單位所在地戶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畢業生;
(2)招聘單位所在地普通院校的內地生源畢業生;
(3)招聘單位所在地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含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和“大學生村官”(服務期限為1年的須服務滿8個月及以上,服務期限為2年的須服務滿16個月及以上);
(4)招聘單位所在地戶籍人員的配偶或子女;
(5)招聘單位所在地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6)駐招聘單位所在地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或子女。
3.上述人員涉及新疆戶籍、招聘單位所在地戶籍、服務期限、婚姻狀況和工作經歷時限的,均截止至2017年8月16日。
(四)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及以上,30周歲及以下(即:1986年8月16日至1999年8月15日期間出生,具體年齡要求詳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所屬公路管理局系統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執業資格及工作能力;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報考職位的文化程度,持有經國家,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證書;軍隊院校函授畢業生須是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
8.具有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條件。
(四)下列人員不在此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范圍(涉及時限的均含試用期,并截止至2017年8月16日):
1.自治區統一組織選派充實到基層鄉鎮工作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2.自治區統一組織選派赴援疆省(市)培養在選培期間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招聘考試過程中有作弊、違紀等行為且限考期未滿的人員;
5.受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
6.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7.已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單位不同意與應聘人員解除人事關系(聘用合同關系)的;
8.因個人原因,公務員被辭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滿5年的人員;
9.參加“5%人才儲備編制”“特崗教師”等招聘考試,已簽訂服務協議未滿服務期的;
10.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
詳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所屬公路管理局系統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四、網上報名及繳費
(一)報名繳費時間(北京時間,下同)
網上報名、繳費時間為2017年8月16日—8月24日18:00(公休日除外)。
(二)筆試費用
根據自治區物價局有關文件規定,考生每人需繳納筆試費100元,不按要求繳費的人員,無法下載打印準考證和參加筆試;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或憑其家庭所在縣(市、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經筆試所在地考務部門確認后,可減免部分筆試費用(當月之內,先繳后免)。
(三)報名流程
1.登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市場報名考試系統(http://bmks.xjrc365.com,下同);
2.閱讀《網上考試報名注冊及使用程序說明》,并按要求進行操作;
3.填寫個人信息;
4.傳送電子彩色照片(1寸藍、白底證件照JPG、GIF、PNG規格);
5.下載打印報名表2份,資格審查時使用。
(四)注意事項:
1.考生須通過網上銀行繳納報名費、筆試費,記錄繳費訂單號以便核對繳費情況。
2.報考人員須嚴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網絡報名流程要求報名,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一旦繳費,即為報名確認,所報崗位不能再進行改動,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信息必須一致。
3.報考人員所填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4.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一切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5.報考人員對專業、學歷等資格條件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有疑問的,可查閱參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7)》。
6.職位咨詢電話:自治區公路管理局組織人事處0991-
5282147(工作日期間);
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咨詢電話:0991-4606779。
五、筆試
1.打印準考證時間:2017年8月30日起。登錄自治區人力資源市場網上報名考試系統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考生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時間、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筆試。證件不全的,不得進入考場。
2.考試時間:2017年9月9日(星期六上午)。
3.筆試地點:烏魯木齊市。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4.筆試科目:筆試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卷面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基礎知識和綜合素質。
筆試內容包括: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黨的基本知識、基本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黨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論、作文等。
筆試試卷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維吾爾文字命制。考生可根據個人實際選擇試卷語種答題,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5.公開招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
(2)使用國家通用文字(漢語)答題的維吾爾族、哈薩克族、蒙古族、柯爾克孜族、錫伯族、塔吉克族、達斡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俄羅斯族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3)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大學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項條件者,不累計加分;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在報名及資格審查時提供相關資歷證明材料。因個人原因,符合加分條件,沒有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條件,加分且入闈資格審查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6.筆試合格分數線的確定:根據筆試總體情況,由自治區公路管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7.筆試成績公布時間:見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公告。
8.筆試成績公布后,在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則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招聘1-2人的崗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3人及以上的崗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相同者占面試入闈人員名額,筆試成績相同且同為最后一名入闈面試者,一同入闈面試;達不到規定入闈面試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員;筆試成績不合格或缺考、違紀情況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六、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地點、進入資格審查名單以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發布的通知為準。
2.進入資格審查人員須提供:《報名表》、《準考證》、身份證(有效臨時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其中: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須提供民政部門頒發的烈士證書和證明其關系的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
(2)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西部志愿者,須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管理辦公室(團委)出具的相關證明;
(3)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三支一扶”辦公室)出具的相關證明;
(4)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須提供地(州、市)委組織部出具的相關證明;
(5)在新疆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且戶籍不在新疆的人員,含大學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和“大學生村官”,需提供上述(2)(3)(4)條所述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
(6)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7)駐疆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須提供結婚證、身份證以及現役軍人所在師(旅)級及以上部隊干部或軍務(警務)部門出具的現役軍人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現役軍人的子女須提供身份證、現役軍人所在師(旅)級及以上部隊干部或軍務(警務)部門出具的現役軍人證明、現役軍人子女關系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
(8)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須提供援疆干部證明、結婚證或子女關系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
(9)新疆戶籍人員配偶或子女須提供相關人員新疆戶籍證明、結婚證或子女關系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
(10)崗位有明確要求的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所屬公路管理局系統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要求執行。
3.面試入闈人員確定: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出現空缺,可根據筆試合格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入闈面試人員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可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入闈面試人員。
七、面試
1.面試組織。由自治區公路管理局負責面試工作的組織實施。
2.面試時間、地點、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見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面試費按自治區物價局有關文件規定收取。
3.面試考生須提供的資料:面試通知單、準考證、身份證(有效臨時身份證)。缺少上述證件又不能證實真實身份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
4.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
5.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面試當日,入闈面試人員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
6.總分計算方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并列的,面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7.面試結束3天后,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公布面試成績、總成績、體檢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八、體檢
由自治區公路管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考生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聘用資格。體檢項目按照《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體檢項目(試行)》執行。體檢標準按照《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體檢不合格者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須自被告知體檢結果3-5日內,由自治區公路管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批準另行指定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復檢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體檢不合格或自行放棄體檢出現的空缺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確定體檢人員,組織安排體檢。體檢所需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九、考察
1.由自治區公路管理局組織實施考察。
2.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兩人以上組成。
3.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考察應屆畢業生應聽取學校相關組織意見,考察歷屆畢業生應聽取居住地街道和轄區派出所意見,考察已參加工作人員應聽取原工作單位意見,考察從事個體經營等靈活就業人員應聽取居住地街道和轄區派出所意見。
4.考察內容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家庭社會關系等方面的情況。
5.擬聘用人員畢業院校或原單位應提供其在校或工作期間思想政治表現材料,并加蓋學校或單位公章。如無工作單位者,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6.擬聘用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不能按期取得畢業證,或有證書造假者,一經發現取消擬聘用資格。擬聘用者如系留學回國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證書等。
7.出現下列情況的,由自治區公路管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聘崗位要求,結合被考察人員違紀事實、現實表現等情況,綜合評價并客觀公正地作出被考察人考察是否合格的結論:
(1)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抵制、反對言行者;
(2)因政治、經濟和其他問題正在接受審查尚未有結論者或雖有結論但不適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者;
(3)因工作失職或不負責任,給黨和政府的聲譽、國家財產以及人民群眾的利益造成損害者;
(4)有民族分裂言行,參與民族分裂活動者;
(5)參與賭博、吸毒、賣淫、嫖娼、斗毆及從事封建迷信活動者;
(6)受過刑事處罰或違犯黨紀、政紀受到紀律處分,不適宜履行應聘崗位工作者;
(7)因其他問題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者。
十、確定擬聘用人員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提請自治區公路管理局黨委審議,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十一、公示
經自治區公路管理局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包括下列主要事項:招聘崗位及人數、擬聘人員名單、擬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結果、擬聘人員考試成績及排名、擬聘人員體檢及考察結果、監督人及監督電話。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程序辦理擬聘人員聘用手續。公示有異議的,由自治區公路管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調查核實情況,凡違反招聘政策規定、影響正常聘用結果的,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并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確定體檢、考察、公示人員。
十二、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有問題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核查清楚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員按照通知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各用人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的,視為應聘人員自行放棄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為6-12個月,原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正式工作人員的試用期為6個月,應屆畢業生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人員在所聘用單位最低服務期為五年。
十三、組織實施
本次招聘由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政治部統籌協調、自治區紀委駐交通運輸廳紀檢組監督、自治區公路管理局組織實施。
十四、招聘監督
1.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回避包括應聘回避與組織實施回避。
2.對應聘者、招聘單位或其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相關環節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關于印發自治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新人社發〔2013〕141號)相關規定執行。
3.自治區紀委駐交通運輸廳紀檢組、自治區公路管理局紀委(監察室)全程監督本次招聘。
自治區紀委駐交通運輸廳紀檢組:0991-5281420
自治區公路管理局紀委(監察室):0991-5282205
十五、其他事項
1.招聘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自治區公路管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進行公告。
2.報考人員必須提交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并及時關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發布的考試相關公告,以防錯過相關考試時間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政治部、自治區公路管理局負責解釋。
附件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所屬公路管理局系統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xlsx(下載)
附件2.自治區交通運輸廳所屬公路管理局系統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xls(下載)
附件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7).xls(下載)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