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慶社會科學院考核招聘3名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7-08-17 14:43:24
重慶社會科學院2017年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優化隊伍結構,提升科研咨政工作水平,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
一、單位簡介
重慶社會科學院是市政府直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是我市專門從事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科研機構和政府決策咨詢機構,與重慶市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實行“一套班子、兩塊牌子”的管理體制。
現有在職職工123名。其中,專業技術人員73名,具有正高職稱人員29名,副高職稱人員33名,博士24名。
下設哲學與政治學研究所、文史研究所、法學研究所、社會學研究所、農村發展研究所、城市發展研究所、產業經濟研究所、財經研究所、區域經濟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部等10個研究部門,辦公室(財務處)、科研組織處、秘書處(綜合處)、人事處、后勤處、機關黨委、對外學術交流中心、培訓中心、改革雜志社、圖書館等10個行政科輔部門。另設有重慶市社會科學研究系列—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重慶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重慶市發展研究獎獎勵委員會辦公室,重慶市重大決策咨詢研究課題招投標管理辦公室等6個編制外機構。
二、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標準,采取專業測試與綜合測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專業技術人員3名,詳見附件。
四、招聘范圍和對象
1.本次招聘面向社會,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2.下列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五、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思想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學習期間成績優良,工作期間表現良好,沒有受過處分、處罰,無不良記錄。
4.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方向、學歷學位等要求,理論功底扎實,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和潛質,能勝任招聘崗位工作。
5.身心健康,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標準。
6.年齡應在4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9月30日)。特別優秀的,報請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可適當放寬。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和其他必備條件。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
2.報名方式: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連同相關證明材料發電子郵件、郵寄或直接交到我院人事處。
3.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后不得更改。
(2)應屆畢業生《報名登記表》須加蓋學校就業管理部門印章,并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習成績單、本科以來的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下同)、身份證,以及科研成果、獲獎證書等材料復印件或掃描件。
(3)往屆畢業生《報名登記表》須注明檔案所在單位和戶籍所在地,加蓋工作單位或檔案所在單位印章,并提供學習成績單、本科以來的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以及科研成果、獲獎證書等材料復印件或掃描件。
(4)應聘人員與其它單位簽有就業或工作協議的,須在“備注”欄加注說明。
(二)資格審查
我院根據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考核程序。
(三)考核
考核根據應聘人員報名情況適時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主要考核應聘人員必需的專業理論功底、語言邏輯表達、職業素養、溝通協調等綜合適崗能力。
2.考核方式包括學術成果審驗、專業測試和綜合測評,其中專業測試成績與綜合測評成績分值各為100分,根據應聘人員報名情況適時組織。
其中,綜合測評成績當場公布。考官對考生綜合測評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必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綜合測評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考核總成績=專業測試成績×60%+綜合測評成績×40%,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3.應聘人員參加專業測試及綜合測評時須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獲獎證書、科研成果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備查。
(四)體檢
體檢人選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該崗位應聘人員專業測試和綜合測評的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其中,未形成競爭的崗位,須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同意,否則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體檢由我院統一組織,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文件要求,并結合崗位實際要求執行,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若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書面申請,經我院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主要審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學習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復審其資格條件。
因考察、資格條件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公示及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我院網站(www.cqass.net.cn)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職稱、工作經歷、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選,由我院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其中,應屆畢業生應及時簽訂三方協議書,待畢業后再按規定程序報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書和辦理相關手續的最后截止時間以通知為準。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規定完成相關手續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資格。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應屆畢業生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
七、優惠政策
公開招聘的人員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等待遇外,符合我院引進人才享受優惠待遇條件的還可享受相應優惠待遇。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招聘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者,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員。
本簡章由重慶社會科學院負責解釋。
九、其他事項
通訊地址:重慶市江北區橋北村270號重慶社會科學院人事處
郵政編碼:400020
聯 系 人:駱老師(023-86856424)
馬老師(023-86856425)
電子信箱:cqskyrsc_0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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