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銅陵樅陽縣招聘公安及法院系統司法輔助人員110人公告
根據《關于印發樅陽縣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實行勞務派遣制試行辦法和樅陽縣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實行勞務派遣制實施細則的通知》(樅政辦[2016]8號)等規定,經縣政府批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法院系統司法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本次招聘計劃數110名,其中:公安機關輔助人員102名,法院法警協警8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及要求見《樅陽縣2017年公開招聘公安、法院系統司法輔助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軍人可放寬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服從分配,熱愛公安輔警、法警協警工作;
2、身體健康,無各類慢性疾病,無殘疾,無紋身,無口吃,無色盲色弱、無重聽,裸眼視力左眼4.6、右眼4.5以上;
3、公安機關輔助人員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法院法警協警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年齡等其他條件;
5、在同等條件下,具有樅陽縣戶籍(含入學前系我縣戶口的應屆高校畢業生以及父母系我縣戶口人員)、學歷高者、退伍軍人、警察或體育院校畢業生以及有一定特長的報考人員,優先聘用。
“年齡條件”中“35周歲以下”為“1982年8月2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專業”主要依據《2017年安徽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解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曾因違反有關規定被公安機關、法院解聘的;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適合警務輔助及法院法警協警工作的情形。
四、報名時間、方法和要求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7年8月28日至9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樅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人力資源市場(地址:樅陽縣樅陽鎮連城東路)。
(二)報名方法及所需材料:
報名人員須填寫《樅陽縣2017年公開招聘公安、法院系統司法輔助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可自行下載打印或現場領取,必須由應聘人員本人填寫和簽名承諾)。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兩寸照片3張。報名人員是下列人員的還須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其中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退伍軍人須提供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7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7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手續。
(三)其他注意事項:
1、報考者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2、此公告招聘崗位對視力、身高等條件有明確規定,報名人員應根據自身實際自我把握。
3、樅陽縣2017年公開招聘公安、法院系統司法輔助人員與樅陽縣2017年部分縣直單位(國有企業)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考試時間相同,每位報名人員限報其中的一個崗位(專業),多報、重報取消考試資格,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4、原則上要求本人現場報名,確需委托他人報名的,被委托人需持委托人委托函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到現場報名。
(四)開考比例的確定及改報:
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原則上應達到2:1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報經樅陽縣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實行勞務派遣制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對于緊缺的崗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根據用人單位實際需求情況,報經樅陽縣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實行勞務派遣制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各報考者及時登陸相關網站查詢自己所報崗位是否已經取消。取消的招考崗位的原報考者,可在規定時間內到原報考點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不能改報的退還報名費。所報崗位招考人數按規定比例核減的,報考者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五)資格審查及報名費用:
招聘單位所屬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并簽署審查意見。人社、監察部門現場監督。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按45元繳納筆試考試費。
(六)準考證領取:
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于2017年9月21日—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持本人身份證(委托報名的持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及報考者繳費憑證到現場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招聘方法及步驟
本次招聘分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試、體檢和政審、聘用等幾個步驟。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筆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內容:語文基礎知識、時事政治、計算機基礎知識、公文處理、職業能力測試等。
(二)面試
1、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照筆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面兩位),從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如按規定比例入圍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則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按規定開考比例入圍面試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否則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出現實際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面試成績也不得低于60分,否則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對于緊缺崗位達不到規定比例,報經樅陽縣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實行勞務派遣制工作領導小組同意開考參加面試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方可進入下一個環節。
2、面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3、面試的方法。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
(三)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成確定后在中國.樅陽、樅陽在線等網站公布。其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合成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二)體能測試
所有面試入圍人員(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除外)等額進入體能測試環節(面試缺考者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試資格)。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進行,測評項目分為兩項:男子1000米跑、俯臥撐;女子800米跑、仰臥起坐。體能測試為達標性測試,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體能測試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體能測試由縣人社局、縣公安局、縣法院具體組織實施,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和政審
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根據招聘計劃數與應聘人員考試合成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如合成總成績相同,退伍軍人優先;再以筆試成績、學歷高低為序依次確定體檢人員,如以上原則還不能區分,加試予以確定,加試有關事項另行通知(遞補程序如遇成績并列情況按此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衛生計生委 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崗位,考生應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縣人社局、縣公安局和縣法院統一組織政審,重點審查報名資格條件及遵紀守法等方面情況。
對體檢、政審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并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中,按合成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替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體檢、政審時間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聘用
招聘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把關口,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試、體檢和政審、錄用情況均向社會公示。公示期滿無異的,由縣勞動保障事務代理中心采取勞務派遣方式聘用,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合同期內(含試用期)表現不好、不能完成承擔任務的,單位可以按合同約定,通過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停止發放工資,停止繳納社會保險、大病醫療救助保險和人身意外保險,所聘人員身份仍為社會自然人。
六、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公安、法院系統司法輔助人員不具有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和公務員身份,屬于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實行勞務派遣制工作人員。薪酬待遇按照《關于印發樅陽縣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實行勞務派遣制試行辦法和樅陽縣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實行勞務派遣制實施細則的通知》規定執行,原則上不低于我縣最低工資標準的1.5倍。被派遣勞動者依法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大病醫療救助、意外傷害保險。
七、有關事宜
此次公開招聘政策及考試考務、體能測試、體檢和政審等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樅陽縣人民政府、樅陽在線網站查詢、查閱。
參加考試人員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否則不得參加考試。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招聘整個過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違反考試、錄用工作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樅陽縣人社局 0562-3257932,樅陽縣公安局0562-5753528。監督舉報電話:樅陽縣監察局 0562-3228501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本次招聘相關事宜由樅陽縣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實行勞務派遣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附件:1、樅陽縣2017年公開招聘公安、法院系統司法輔助人員崗位表.xls
2、樅陽縣2017年公開招聘公安、法院系統司法輔助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doc
樅陽縣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實行勞務派遣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