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慶秀山自治縣事業單位定向考核招聘55人公告
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7-08-18 13:55:16
秀山自治縣2017年定向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結合《關于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培養工作的實施意見》(渝府辦發〔2013〕101號)和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等4部門《關于開展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渝教師〔2014〕13號)、市發改委等6部門《關于做好我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意見》(渝發改社〔2010〕639號)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做好基層事業單位訂單培養計劃人員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7〕174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相關定向培養計劃人員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對象
2013年由長江師范學院為秀山自治縣定向培養的農村小學全科教師(渝教師〔2013〕22號文件規定招聘)、2015年由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為秀山自治縣定向培養的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渝教師〔2015〕5號文件規定招聘)、秀山籍2017年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和與原重慶市秀山自治縣衛生局簽訂《重慶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定向就業協議書》、經市屬普通高校統一錄取和培養鍛煉、取得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及相應學位的秀山自治縣2012屆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者;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8.凡下列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未取得協議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未取得協議要求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崗位及名額
招聘崗位及名額詳見附件1。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7年8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二)報名地點及咨詢電話
教育系列崗位報名地點:秀山自治縣教育委員會一會議室,咨詢電話:76868800
衛生系列崗位報名地點:秀山自治縣衛生計生委705室,咨詢電話:76672237
(三)報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現場報名,須考生本人到場。考生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秀山自治縣2017年定向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附件2),同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具體包括:(1)身份證;(2)畢業證書(含學位證);(3)教師資格證;(4)學信網上查詢有二維碼的學歷認證單。
(四)準考證發放
時間:2017年8月24日下午5:30至6:00
地點:教育系列崗位在秀山自治縣教委組織人事科303室領取準考證,衛生系列崗位在秀山自治縣衛生計生委705室領取準考證。考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六、考核方式
考核以筆試的方式進行,分值100分。教育系列崗位筆試內容為《教育公共基礎知識》,衛生系列崗位筆試內容為《衛生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成績將于2017年8月25日在秀山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七、體檢
體檢人選按招聘名額確定。
體檢工作由秀山自治縣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除需當場復檢確認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秀山自治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復檢)。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秀山自治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縣教委、縣衛計委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工作表現及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并再次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具有應該回避的情形等。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筆試成績等。公示擬聘用人員期間同步公示供考生選擇的具體聘用單位。
十、選崗、聘用及待遇
選崗按報考該崗位擬聘用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聘用單位(即“選崗”),如筆試成績相同,則依次按學業成績(大學期間必修課程考試平均成績、綜合平均成績,保留2位小數)高者優先選崗。
單位選定后,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報縣人力社保局審批。擬聘人員須按期將個人檔案提交事業單位主管部門。不按規定時間提交個人檔案的視為自動放棄,逾期不予聘用。
經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聘用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須在秀山自治縣服務6年以上,未達到服務年限的,按相關規定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此次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紀律要求
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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