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新鄉延津縣司法局招聘人民調解員65人公告
來源:延津政府網
2017-08-21 13:35:19
延津縣司法局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公告
為加強我縣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切實提高人民調解工作水平,實現人民調解員隊伍專業化;根據財政部、民政部、工商總局《關于印發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財綜[2014]96號)精神,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公開招聘65名專職人民調解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計劃
計劃招錄65名,男女不限,專職從事人民調解工作。
二、報考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2、熱愛調解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專業知識和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
3、身體健康,具有能夠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年齡50周歲以下(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延津縣2005年鄉鎮機構改革分流人員;
6、延津縣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人員;
7、延津縣民政部門安置的退役士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工作職責及待遇
(一)工作職責
1、負責受理調解轄區內民間糾紛。
2、負責對轄區內民間矛盾糾紛的排查,掌握了解社情動態,并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提出處置意見。
3、及時向所在調委會的黨委、政府匯報重大疑難糾紛,特別是群體性的糾紛發展情況,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控制事態的擴大與惡化。
4、協調配合處理跨地區的矛盾糾紛。
(二)待遇
被錄用的人員基礎工資每月1000元,加個案補貼,案件補貼標準按《延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延津縣村級人民調解案件補貼辦法(暫行)的通知》(延政辦〔2017〕7號)要求給予100元至400元進行補貼;同時繳納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金。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
2017年8月21日至8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二)報名地點
報名地點設在延津縣訴調對接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司法局綜合辦公樓二樓。聯系電話:0373—7106689,聯系人:張洪波。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時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2、報名時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張(同時提交同版電子照片),提交由本人填寫的《延津縣公開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報名表》1份。
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四)資格審查
本次招考,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人員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五)準考證領取
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于2017年8月30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延津縣訴調對接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分別占總分的50%。
(一)筆試
1、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
筆試滿分100分,內容包括常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常識,主要包括政治理論、時事政治、行政管理、公文寫作等,占50分。第二部分專業知識,主要包括農村政策及相關法律專業知識,占50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達不到1:2的按實有進入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2、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延津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anjin.gov.cn/)、延津縣司法局網站(http://www.yjxsifaju.com/)公布。筆試作弊的,取消考試成績。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具體面試方案另行制定。
六、體檢和政審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進入體檢的人員名單在延津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anjin.gov.cn/)、延津縣司法局網站(http://www.yjxsifaju.com/)公布。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
根據體檢結果,按擬招聘崗位名額1:1的比例確定政審對象。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等方面,重點是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工作實績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素質和能力等情況,并對考核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因體檢、政審及復查不合格造成的崗位空缺,可從參加面試、體檢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考生參加體檢、政審均須同時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體檢和考核。
七、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政審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延津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anjin.gov.cn/)、延津縣司法局網站(http://www.yjxsifaju.com/)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有關手續。對本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延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延津縣司法局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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