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廣州市公安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14人公告
廣州市公安局下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關于印發〈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的通知》(穗人社發〔2010〕128號)等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1. 綜合保障中心為公益一類。主要任務:負責市公安局機關的物業管理、水電設施維護、愛國衛生、環境綠化以及食堂等輔助性、服務性工作;負責市局機關各項重大、突發的應急安保工作的后勤保障任務。
2. 機關幼兒園為公益二類。主要任務:承擔幼兒保育、教育工作。
3. 廣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為公益一類。主要任務:負責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審核救助申請;對符合條件的受害人或其家庭實施救助;依法追償墊付款等。
4. 廣州市交通安全綜合服務中心為公益一類。主要任務:為社會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場地、設施、信息、知識等服務。
二、招聘職位及人數:具體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穗府〔2014〕10號文規定的廣州市戶口準入條件;工勤技能崗位須具有廣州市常住戶口。
(三)文化程度:高中(含職高、中技)及以上學歷, 應屆畢業生須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各職位具體學歷要求見附件1;
(四)報考人員須具備穗人社發〔2010〕128號文的條件:本科以下學歷,年齡限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年齡限40周歲以下(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限45周歲以下(1971年8月31日后出生);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限50周歲以下(1966年8月31日后出生)。
(五)身體健康,具體依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的標準執行;
(六)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
(七)符合所報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見附件1;
(八)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四、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現場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2017年9月4日至9月6日,上午09:00時至12:00時,下午14:30時至17:30時。
(三)報名地點:廣州市起義路281號辦公樓(地鐵1號線公園前站J出口馬路對面)。
(四)報名要求:報考者需提供如下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
(1)報名登記表、考生承諾書(附件2、3);
(2)居民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和個人頁)、計生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并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
(3)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張及應聘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書;
(4)有具體工作經歷要求的職位,需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
(5)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需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五)其他事項
1. 每名考生限報考一個職位,不接受委托報名;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者發放準考證,才可參加考試考核。應聘人員所填寫資料和提供證件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 招聘職位的聘用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以上(含1:3)才能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減少相應職位的招聘人數。
3. 招聘公告、考試成績、擬聘用名單等信息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廣州金盾網上公布。
五、考試考核和面試
(一)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崗位技能測試,考試考核成績滿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考試考核成績=筆試成績×40%+崗位技能測試成績×60%。
1. 筆試。滿分100分。采取閉卷方式,主要考查報考者的基礎文化知識,包括高中以上文化知識、法律常識、時事政治等。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2. 崗位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采取實操、崗位專業知識測試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崗位實操能力、測試崗位專業知識。
時間、地點:具體見準考證。
(二)面試。滿分10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的綜合能力。面試對象依各職位考試考核成績(60分及以上)高低順序排序,按1:3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該比例的職位,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人數確定)。面試合格成績為60分及以上,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時間和地點:待定(面試名單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廣州金盾網上進行公示)。
(三)總成績。滿分100分。總成績=考試考核成績×60%+面試成績×40%。
以上成績計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如出現總成績相同,則按考試考核成績排序確定。
六、體檢
按各職位總成績合格成績(60分及以上)從高至低排序,并按照各職位擬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按穗人社發〔2011〕52號文件執行;體檢合格人數沒有達到招聘人數的,可依總成績(總分60分以上的)依次遞補人選。
時間和地點:待定(在廣州金盾網公布)。
七、考察
按照穗人社發〔2010〕172號文件規定,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總成績從高至低排序,并按各職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不合格的,可依總成績遞補人選。
時間:待定(在廣州金盾網公布)。
八、聘用
考生經考試考核、面試,體檢和考察合格后,擇優錄用,確定為招聘對象,擬招聘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廣州金盾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在聘用前自動放棄和聘用后未按時報到的,可依總成績(總分60分以上的)遞補人選。
九、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組織分配,簽訂聘用合同,享受現行規定的工資、醫療、假期、社保、公積金等福利待遇。
十、其它
咨詢電話:83113766(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投訴電話:83113765(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由廣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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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廣州市公安局下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人員崗位需求表.xls
3.廣州市公安局下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招聘人員考生承諾書.doc
廣州市公安局
2017年8月18日